- 具新竹縣籍之大學部學生。
- 家庭狀況為清寒者。
- 未領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 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行成績及操行均達80分以上。
- 名額限制:大學部每校1名;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從寬擇優再增額錄取2名(五峰鄉或尖石鄉1名、關西鎮1名)。
A類【校外獎助學金】114-1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4年9月22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5-09-22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至生輔組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本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22日前,請備妥所有文件並送件至生輔組。
申請資格
- 學生須具備新竹縣籍,且為本校大學部學生。
- 家庭狀況須為清寒。
- 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行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須達80分以上。
- 不得領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送件時需於生輔組登記切結)。
獎助金額
每名獲獎學生可獲得獎學金新臺幣3,000元。
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備註 |
|---|---|
| 1. 申請書 | 請參閱公告附檔「新竹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附表1)」 |
| 2. 113-2學期成績單 | |
| 3. 清寒證明文件 | |
其他注意事項
- 送件時需於生輔組登記「切結未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 所有證明文件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相關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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