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政府獎助學金

A類【校外獎助學金】114-1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4年9月22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5-09-22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至生輔組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新竹縣籍大學部學生
  • 家庭狀況為清寒者。
  • 未領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 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行成績及操行均達80分以上。
  • 名額限制:大學部每校1名;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從寬擇優再增額錄取2名(五峰鄉或尖石鄉1名、關西鎮1名)。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本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22日前,請備妥所有文件並送件至生輔組

申請資格

  • 學生須具備新竹縣籍,且為本校大學部學生
  • 家庭狀況須為清寒
  • 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行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須達80分以上。
  • 不得領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送件時需於生輔組登記切結)。

獎助金額

每名獲獎學生可獲得獎學金新臺幣3,000元

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備註
1. 申請書 請參閱公告附檔「新竹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附表1)」
2. 113-2學期成績單  
3. 清寒證明文件  
   
   
   

其他注意事項

  • 送件時需於生輔組登記「切結未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 所有證明文件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相關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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