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家機關或其他無法歸類的獎助學金

(含新生及碩博班) 115-1(含新生及碩博班)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5年秋季獎學金,請於115年9月10日前自行送件。

申請期間

2026-09-10已截止

送件方式

自行於9/10前寄送 E-mail 至彰化分院(如申請書說明)。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含新生及碩博班)本校大學部及碩博班在學學生、延畢生、114學年度未受懲處
  • 身分資格: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境、本人或家長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操行條件:114學年度需無懲處紀錄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期間自 115年9月1日115年9月10日 23:59 止。請將申請書及應繳文件自行列印填寫後掃描為 PDF 檔,E-mail 寄彰化分院:cthch29@gmail.com,郵件主旨:115秋季獎學金-【彰師大】【空格】【姓名】,該院聯絡電話:04-727-0006 蔡專員。

申請資格與服務義務

  • (含新生及碩博班)本校大學部及碩博班在學學生、延畢生、114學年度未受懲處
  • 身分資格: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境、本人或家長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操行條件:114學年度需無懲處紀錄
  • 服務義務:獲獎學生須於9/15-9/26內完成 10小時 志工服務(含 2小時 讀書會,詳如附檔二:學生服務登記表),且須親自出席頒獎典禮領獎。

獎助金額

組別 獎學金金額
研究所 新台幣 11,000元
大專院校 新台幣 9,000元

申請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說明與注意事項
1. 獎學金申請書 需簽名、如附檔二(有2頁)。
2. 戶籍證明文件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3. 115-1在學證明 請至教務系統申請。
4. 資格證明文件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中低收入證明正本、特境證明正本、村里長清寒證明正本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本人或家長皆可)。
檢附村里長清寒證明者,建議加附全戶114年度個人財產及所得清單。
5. 114學年度獎懲紀錄表 至學務處生輔組申請。
6. 服務登記表 115年度秋季獎學金學生服務登記表正本(須預先勾選服務時段)。

其他注意事項

  • 頒獎時間預計為 115年11月1日(星期日)上午9點,獲獎者需親自出席各院舉辦之頒獎典禮。
  • 若申請人數超過該分院名額上限,錄取名單將依網路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進行受理。

相關附件(2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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