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含新生及碩博班)本校大學部及碩博班在學學生、非延畢生、114學年度未受懲處。
- 身分資格: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境、本人或家長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操行條件:114學年度需無懲處紀錄。
(含新生及碩博班) 115-1(含新生及碩博班)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5年秋季獎學金,請於115年9月10日前自行送件。
申請期間
2026-09-10已截止
送件方式
自行於9/10前寄送 E-mail 至彰化分院(如申請書說明)。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期間自 115年9月1日 至 115年9月10日 23:59 止。請將申請書及應繳文件自行列印填寫後掃描為 PDF 檔,E-mail 寄彰化分院:cthch29@gmail.com,郵件主旨:115秋季獎學金-【彰師大】【空格】【姓名】,該院聯絡電話:04-727-0006 蔡專員。
申請資格與服務義務
- (含新生及碩博班)本校大學部及碩博班在學學生、非延畢生、114學年度未受懲處。
- 身分資格: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境、本人或家長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操行條件:114學年度需無懲處紀錄。
- 服務義務:獲獎學生須於9/15-9/26內完成 10小時 志工服務(含 2小時 讀書會,詳如附檔二:學生服務登記表),且須親自出席頒獎典禮領獎。
獎助金額
| 組別 | 獎學金金額 |
|---|---|
| 研究所 | 新台幣 11,000元 |
| 大專院校 | 新台幣 9,000元 |
申請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說明與注意事項 |
|---|---|
| 1. 獎學金申請書 | 需簽名、如附檔二(有2頁)。 |
| 2. 戶籍證明文件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
| 3. 115-1在學證明 | 請至教務系統申請。 |
| 4. 資格證明文件 |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中低收入證明正本、特境證明正本、村里長清寒證明正本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本人或家長皆可)。 檢附村里長清寒證明者,建議加附全戶114年度個人財產及所得清單。 |
| 5. 114學年度獎懲紀錄表 | 至學務處生輔組申請。 |
| 6. 服務登記表 | 115年度秋季獎學金學生服務登記表正本(須預先勾選服務時段)。 |
其他注意事項
- 頒獎時間預計為 115年11月1日(星期日)上午9點,獲獎者需親自出席各院舉辦之頒獎典禮。
- 若申請人數超過該分院名額上限,錄取名單將依網路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進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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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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