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及民間各項指定身分獎助學金

昌益慈善基金會助學金

申請期間

2026-09-01 ~ 2026-09-30

送件方式

自行採郵寄方式寄送至「新竹市30069公道五路二段415號12樓 昌益慈善基金會獎學金審核小組」(郵戳為憑)。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 中華民國國籍
  • 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學生須列入證明成員欄)。
  • 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日間部學士班學生(不含研究生延畢生應屆畢業生公費生及進修部在職專班)。
  • 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達 80分 以上(大一新生於大一下學期始可申請)。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每年分為上、下兩學期申請,請於期限內將紙本文件郵寄至「昌益慈善基金會」審核小組(郵戳為憑):

  • 上學期申請期間:每年 9月1日9月30日 止(10月31日公布名單;公告指定收件截止日為 2026年9月30日)。
  • 下學期申請期間:每年 3月1日3月31日 止(4月30日公布名單)。

申請資格

  • 中華民國國籍,並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非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學生須列於成員欄)。
  • 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日間部學士班學生(研究生延畢生應屆畢業生公費生、進修推廣部及在職專班學生不適用)。
  • 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 80分 以上(大一新生需至大一下學期始得申請)。

獎助金額

每名每學期最高發給補助金額 5,000元 整,實際名額與金額由審查小組視經費決定。

申請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詳細說明
1. 助學獎金申請表 乙份,請由基金會官網下載填寫並貼妥照片。
2.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縣市政府核發正本(不接受審查結果通知書)。
3. 戶籍資料影本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4. 在學證明書正本 乙份。
5.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含學業及操行成績正本(若採 GPA 採計者需檢附成績對照表)。
6. 存摺封面影本 申請人本人之銀行或郵局清晰存摺封面影本(須加蓋清晰印章及簽名)。

其他注意事項

  • 若正本資料為學生自行由網路列印者,務必加蓋發證單位章,否則視為文件不全不予審核。
  • 逾期寄達、文件不全、成績未達標準或資格不符者概不審核,且申請文件不予退還。
  • 審核通過名單將公布於昌益慈善基金會官網,獎助金直接撥入受獎人指定帳戶。

相關附件(2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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