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中華民國國籍。
- 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學生須列入證明成員欄)。
- 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日間部學士班學生(不含研究生、延畢生、應屆畢業生、公費生及進修部在職專班)。
- 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達 80分 以上(大一新生於大一下學期始可申請)。
昌益慈善基金會助學金
申請期間
2026-09-01 ~ 2026-09-30
送件方式
自行採郵寄方式寄送至「新竹市30069公道五路二段415號12樓 昌益慈善基金會獎學金審核小組」(郵戳為憑)。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每年分為上、下兩學期申請,請於期限內將紙本文件郵寄至「昌益慈善基金會」審核小組(郵戳為憑):
- 上學期申請期間:每年 9月1日 至 9月30日 止(10月31日公布名單;公告指定收件截止日為 2026年9月30日)。
- 下學期申請期間:每年 3月1日 至 3月31日 止(4月30日公布名單)。
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非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學生須列於成員欄)。
- 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日間部學士班學生(研究生、延畢生、應屆畢業生、公費生、進修推廣部及在職專班學生不適用)。
- 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 80分 以上(大一新生需至大一下學期始得申請)。
獎助金額
每名每學期最高發給補助金額 5,000元 整,實際名額與金額由審查小組視經費決定。
申請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詳細說明 |
|---|---|
| 1. 助學獎金申請表 | 乙份,請由基金會官網下載填寫並貼妥照片。 |
| 2.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 縣市政府核發正本(不接受審查結果通知書)。 |
| 3. 戶籍資料影本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
| 4. 在學證明書正本 | 乙份。 |
| 5.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 含學業及操行成績正本(若採 GPA 採計者需檢附成績對照表)。 |
| 6. 存摺封面影本 | 申請人本人之銀行或郵局清晰存摺封面影本(須加蓋清晰印章及簽名)。 |
其他注意事項
- 若正本資料為學生自行由網路列印者,務必加蓋發證單位章,否則視為文件不全不予審核。
- 逾期寄達、文件不全、成績未達標準或資格不符者概不審核,且申請文件不予退還。
- 審核通過名單將公布於昌益慈善基金會官網,獎助金直接撥入受獎人指定帳戶。
相關附件(2)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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