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新生)彰化縣籍、大學部、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致就學困難、113學年學行皆達80分(新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未受記過處分,需師長推薦信。
(彰化縣籍、含新生) 鹿港天后宮「清寒獎助學金」,請於114年10月29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5-10-29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生輔組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一、金額:1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彰化縣籍、大學部、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致就學困難、113學年學行皆達80分(新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未受記過處分,需師長推薦信,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或鹿港天后宮官網 https://ppt.cc/fYt2mx
三、欲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或戶籍謄本、財產清單、所得清單等方法,如附檔5
四、應檢附資料(依序以燕尾夾裝訂):
(一)申請表:通訊住址及e-mail請確實填寫以利寄發得獎通知。
(二)清寒證明:低收、或學校清寒證明(如附檔6)、或具公信力社會慈善團體推薦函。請注意:內容未說明學生家境清寒狀況視同無效,家境說明如:學生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致有學業中輟之虞……等)。
(三)師長推薦書(如附檔3):需載明家境困難點,請師長以標準信封密封,並於封口簽章。
(四)歷年成績單正本:請檢附歷年成績單,由本組統一送請註冊組計算並加註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正本。
(五)在學證明。
(六)全戶含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如有疑問,非涉及隱私事項,請於多元關懷社群提問,於上班時間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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