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岸裡國小畢業生,目前就讀大學部或碩士班之學生。
- 進修部學生不得申請。
- 學業成績須達:大學院校平均成績75分以上;研究所各科成績及格。
- 德育成績須達80分以上或甲等,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 體育成績須達75分以上(身心障礙者不在此限)。
- 清寒或身心障礙助學金申請者須具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或中、重度身心障礙手冊。
- 特殊才藝獎學金申請者須獲縣市比賽前三名或全國性比賽前六名。
財團法人岸裡文昌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申請期間
2025-09-16 ~ 2025-10-15已截止
送件方式
親送或郵寄至臺中市神岡區岸裡國民小學李韋汶主任收。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本獎助學金每年固定於9月16日起至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申請人需備妥文件,親送或郵寄至臺中市神岡區岸裡國民小學李韋汶主任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為岸裡國民小學畢業生,且本學期仍在大學部或碩士班就讀,並符合以下各獎學金類別之條件:
| 獎學金類別 | 申請資格細項 |
|---|---|
| 學行俱優獎學金 |
|
| 清寒及身心障礙助學金 |
|
| 特殊才藝獎學金 |
|
獎助金額
| 獎學金類別 | 金額與名額 |
|---|---|
| 學行俱優獎學金 | 大學院校:每人4,000元,計8名。 研究所:每人5,000元,計4名。 |
| 清寒及身心障礙助學金 | 大學院校:每人4,000元,不訂名額。 |
| 特殊才藝獎學金 | 個人組:依學行俱優獎學金金額發給,名額以5名為限。 |
註:所有獎學金金額及名額,每學年度得由本會視實際需要修訂之。
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備註 |
|---|---|
| 1. 獎學金申請書 | 可至岸裡國小網站列印或索取。 |
| 2. 岸裡國小畢業證書影本 | - |
| 3.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 須有新學期註冊章,悠遊卡學生證請加蓋註冊章並註明蓋章日期。 |
| 4. 上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正本 | 申請學行俱優獎學金者須檢附,需有校方核章證明,影印本無效。 |
| 5. 比賽獎狀或證明等影本 | 申請特殊才藝獎學金者須檢附。 |
| 6. 清寒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 申請清寒或身心障礙助學金者須檢附。 |
其他注意事項
- 申請資料請依序裝訂。
- 得獎人若未於頒獎典禮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出席領取獎助學金,則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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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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