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家機關或其他無法歸類的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岸裡文昌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申請期間

2025-09-16 ~ 2025-10-15已截止

送件方式

親送或郵寄至臺中市神岡區岸裡國民小學李韋汶主任收。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岸裡國小畢業生,目前就讀大學部碩士班之學生。
  • 進修部學生不得申請
  • 學業成績須達:大學院校平均成績75分以上;研究所各科成績及格
  • 德育成績須達80分以上或甲等,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 體育成績須達75分以上(身心障礙者不在此限)。
  • 清寒或身心障礙助學金申請者須具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或中、重度身心障礙手冊
  • 特殊才藝獎學金申請者須獲縣市比賽前三名或全國性比賽前六名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本獎助學金每年固定於9月16日起至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申請人需備妥文件,親送或郵寄至臺中市神岡區岸裡國民小學李韋汶主任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為岸裡國民小學畢業生,且本學期仍在大學部或碩士班就讀,並符合以下各獎學金類別之條件:

獎學金類別 申請資格細項
學行俱優獎學金
  • 大學院校:智育平均75分以上
  • 研究所:各科成績及格
  • 德育成績80分以上或甲等,體育成績75分以上(身障生不限)。
  • 未受記過以上處分。進修部不得申請。各學程限2次
清寒及身心障礙助學金
  • 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中、重度身心障礙手冊
  • 智育成績平均及格
  • 德育及體育成績75分以上或乙等(身障生不限)。
  • 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特殊才藝獎學金
  • 參加個人或團隊比賽,獲縣市比賽前三名全國性比賽前六名

獎助金額

獎學金類別 金額與名額
學行俱優獎學金 大學院校:每人4,000元,計8名
研究所:每人5,000元,計4名
清寒及身心障礙助學金 大學院校:每人4,000元不訂名額
特殊才藝獎學金 個人組:依學行俱優獎學金金額發給,名額以5名為限。

註:所有獎學金金額及名額,每學年度得由本會視實際需要修訂之。

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備註
1. 獎學金申請書 可至岸裡國小網站列印或索取。
2. 岸裡國小畢業證書影本 -
3.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須有新學期註冊章,悠遊卡學生證請加蓋註冊章並註明蓋章日期。
4. 上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正本 申請學行俱優獎學金者須檢附,需有校方核章證明影印本無效
5. 比賽獎狀或證明等影本 申請特殊才藝獎學金者須檢附。
6. 清寒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申請清寒或身心障礙助學金者須檢附。

其他注意事項

  • 申請資料請依序裝訂
  • 得獎人若未於頒獎典禮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出席領取獎助學金,則視同放棄。

相關附件(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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