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籍臺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
- 一、學業成績達85分(碩班達88分),操行達80分。
- 二、參加國際性(科學、創意、技能、藝術)比賽名列前茅,由各單位推薦甄選者。
- 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
(含碩班)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獎學金(限臺中市籍),請於114/9/30前,自行掛號郵寄申請。
申請期間
2025-09-01 ~ 2025-09-30已截止
送件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郵寄至「407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0樓之8」。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本獎學金申請期限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請將應繳文件一律以通訊方式郵寄至「407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0樓之8」。
申請資格
- 設籍臺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
- 碩士班學生:學業平均成績達88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 大學部學生(含二技、四技):學業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 特殊表現獎:大專院校生參加國際性(科學、創意、技能、藝術)比賽名列前茅,由各單位推薦甄選者。
- 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
獎助金額與名額
| 對象 | 金額 | 名額 |
|---|---|---|
| 碩士班 | 每學年每名20,000元 | 10名 |
| 大學部(含二技、四技) | 每學年每名15,000元 | 35名 |
| 特殊表現獎 | 每學年每名50,000元 | 2名 (個人或團體) |
應繳文件
- 申請書一份。
- 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 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 身分證影印本一份(正反面)。
- 班級導師推薦意見書正本一份。
- 其他有助於本會審查之佐證資料。
其他注意事項
- 本案獎學金提供單位係設籍臺中市的「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與高雄市的「「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並不相同,高雄祥和限中低收申請,錄取率高」獎學每項獎學金人數超過名額時,將依成績之高低順序核發。
- 獎學金預計於2025年11月1日頒發,詳細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 受獎學生若不能親自於指定時間具領,將視為自動放棄,獎學金將收回並存入基金專戶。
相關附件(3)
外部連結
在平台開啟以訂閱截止提醒、加入日曆或申請登記。
在平台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