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限大學部學生申請。
- 具嘉義市籍(設籍六個月以上)。
- 家境清寒者(低收入戶優先考量)。
- 學業與操行成績皆達80分以上。
- 無記過處分。
- 非新生。
- 未享公費。
- 未領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等獎助學金。
- 無曠課記錄。
A類 【校外獎助學金】114-2嘉義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請於115年3月6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6-02-23 ~ 2026-03-06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至生輔組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請於 115年3月6日 前,將申請文件送件至生輔組。
獎助金額
每名學生核發獎助學金 新臺幣5,000元。
申請資格
| 項目 | 說明 |
|---|---|
| 學生身分 | 大學部學生,且非新生。 |
| 設籍要求 | 具嘉義市籍(設籍六個月以上)。 |
| 家庭狀況 | 家境清寒者(低收入戶證明優先考量)。 |
| 學業成績 | 114-1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 |
| 操行成績 | 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且無記過處分。 |
| 獎助限制 | 未享公費,且未領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等獎助學金。 |
| 出缺勤 | 無曠課記錄(需於申請書詳實填寫)。 |
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備註 |
|---|---|
| 申請書 | 如附檔「114-2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odt」。 |
| 學期成績單 | 114-1學期成績單。 |
| 戶籍證明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
| 清寒證明 | 清寒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優先)。 |
其他注意事項
- 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之申請方式,請參閱114-2附檔說明。
- 學行成績及有無記過處分將由本校生輔組查核。
相關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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