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含碩班及新生)本國籍、家境清寒之大一至碩班(博士班需經該會認定其專業表現優秀者為例外)。
- 學生須為藝術、體育、技職類優秀學生(不含外語類、商管類、電機電子資訊類)。
- 113學年度術科成績須達80分或校排前40%;大一或碩一新生則以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準。
- 如學業成績不符,亦可以得獎記錄替代。
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請於114年12月31日前,自行送件申請(該會收件後立即審查)。
申請期間
2025-12-31已截止
送件方式
自行送件至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截止日期為 2025年12月31日,自行送件至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獎助金額
依當年度預算決定,每年獎學金上限為新台幣5百萬元。
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備註 |
|---|---|
| 1. 申請書 | - |
| 2. 前一學年成績單 | 亦可以得獎紀錄替代;大一或碩一新生以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準。 |
| 3. 師長推薦信 | - |
| 4. 在學證明正本及身分證影本 | - |
| 5.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 | 如:低收/中低收證明、弱勢1~5級證明、村里長清寒證明、或全戶戶籍謄本及最新一年度之全戶財產清單、所得清單等。 |
| 6.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相關作品、照片或影片 | (若有) |
- 在學證明、成績單、成績排名、獎懲證明、財產或所得清單、戶籍謄本等申請方式,如附檔。
其他注意事項
- 獲獎者可申請專案補助:因受訓、參賽或接受指導等事由,得以發票、收據等憑證另申請專案補助。
- 此獎學金隨到隨辦,獲獎者於屆滿一年後,可再次申請。
-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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