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大學部學生。
- 設籍嘉義縣。
- 符合家境清寒資格。
- 113-2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皆達80分以上。
- 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達70分以上。
- 非新生。
- 未享公費。
- 未領取政府機關、學校、民間機構或其他單位之獎學金。
【校外獎助學金】114-1 嘉義縣政府『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4年10月3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5-09-16 ~ 2025-10-03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至生輔組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請於114年10月3日前將申請文件送交生輔組。
申請資格
- 限本校大學部學生。
- 戶籍須設於嘉義縣。
- 需符合家境清寒資格。
- 113-2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皆達80分以上。
- 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須達70分以上。
- 非新生。
- 未享公費。
- 未領取其他政府機關、學校、民間機構或其他單位之獎學金。
獎助金額
本獎學金金額為新臺幣2,500元。
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備註 |
|---|---|
| 申請書 | 請使用公告附件中的指定申請書格式。 |
| 113-2成績單 | |
|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 |
| 低收、中低收或家境清寒等證明文件 |
其他注意事項
- 申請人數如超額,嘉義縣政府將依家境及學業成績擇優發給。
- 其他詳細注意事項請詳閱公告附檔「嘉義縣政府 函.PDF」及「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pdf」。
相關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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