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政府以外之各級公家機關及公營單位獎助學金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獎學金

申請期間

2025-09-07 ~ 2025-10-06已截止

送件方式

以掛號郵寄至「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單親父母
  • 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並修習大學學位之學生 (不含碩士班、博士班、選修課程、學分班)。
  •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該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消費性支出1.5倍
  • 家庭存款本金平均每人未超過當年該縣市最低生活費用2.5倍所計算之全年金額。
  • 未領取政府學費、學雜費、學分費補助或減免者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本計畫受理上學期申請期限為 2025年9月7日2025年10月6日 (郵戳為憑)。請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並註明「申請單親培力補助」。

申請資格

  • 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單親父母
  • 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並修習大學學位者 (不含碩士班、博士班、選修課程、學分班)。
  •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該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消費性支出1.5倍
  • 家庭存款本金平均每人未超過當年該縣市最低生活費用2.5倍所計算之全年金額。
  • 未領取政府學費、學雜費、學分費補助或減免者

獎助金額

補助項目 補助內容
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 國立大專校院: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12,000元
私立大專校院: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18,000元
臨時托育補助費 每名子女每月最高補助48小時,依勞動部公告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 (第2階段補助至12月底止)。育有未滿18歲之身心障礙子女亦可申請。

註:以上補助項目如超過修業年限而延長修業者,不予補助。

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備註
1. 單親家長培力計畫申請表 申請人未滿18歲者另檢附未成年同意書
2. 全戶3個月內戶籍謄本 請至各地戶政機關申請,勿省略記事欄位。
3. 全家人口各類所得清單 申請人及與申請人同住、撫養子女,無所得者仍需申請查無所得證明。
4. 申請人本人之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郵局帳戶優先。
5.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需已蓋當學期註冊章,或由學校開立在學證明。
6.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7. 該學期學(雜)費收據正本 若為學貸者請附學費單及貸款收據正本;無法提供正本者請檢附無收據正本切結書
8. 臨時托育證明書 申請臨時托育費者須具備。
9.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離婚判決書家庭暴力事件調查表等。
10. 就學動機問卷 -

其他注意事項

  • 本計畫申請者不得重複申領其他政府補助。
  • 若已獲其他教育部定額減免或補助者,須先將款項退回學校,方得提出申請。
  • 碩士班、博士班、選修課程及學分班學生非本計畫補助對象
  • 補助款無法匯入申請人帳號時,可撥入直系親屬帳戶,並檢附撥入他人帳號切結書
  • 如有任何疑義,請洽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2-2321-2100 轉 119

相關附件(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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