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家機關或其他無法歸類的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甄選通知

申請期間

2025-10-01 ~ 2025-10-31已截止

送件方式

函寄本基金會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 會計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 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 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達 七十五分以上 或全班排名達 前50%
  • 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達 八十分以上

惟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雖未達 七十五分 或全班排名未達 前50%,但家境清寒有急迫性需要協助,且經系主任於推薦函特別說明者,得視為符合申請資格。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

本獎助學金申請日期為 2025年10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止。

申請資格

  • 會計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 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 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達 七十五分以上 或全班排名達 前50%
  • 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達 八十分以上
  • 特殊情況:若學業成績未達 七十五分 或全班排名未達 前50%,但家境清寒有急迫性需要協助,且經系主任於推薦函特別說明者,仍得視為符合申請資格。

獎助金額及名額

本年度獎助學金名額不超過 24名,每名新台幣 六萬元整,一次發放。

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備註
1. 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 -
2. 當事人同意書 需取得立同意書人簽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或戶籍謄本、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低收入戶證明所列成員等。
3. 系主任推薦信 就品學及清寒狀況之推薦。
4.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 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5. 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 -
6.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 -

其他注意事項

  • 申請文件不全或逾期(郵戳為憑)送交者,本基金會概不受理。
  • 若符合獎助學金申請人數超過限額時,依下列次序優先發放:
    1. 家境清寒經政府列為一、二、三級低收入戶者
    2. 符合以下特殊情況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父母雙殁者
      • 父殁或母殁之單親家庭者
      • 家庭內有重症病患者
      • 家庭收入較低者
    3. 學業成績較優者
  • 受獎者如經發現申請書件有虛偽情事,即取消其受獎資格,無條件全額歸還獎助學金並自負法律責任。
  • 申請獎助學金所檢附之各項證明文件,不論受獎與否概不退還
  • 本會預計於 2025年12月 舉行頒獎典禮,但若因特殊因素,暫停舉辦頒獎典禮,獎助學金將以掛號寄給每位得獎同學。

聯絡資訊

聯絡人:陳雅萍小姐
電話:(02)2725-9988 分機 2702
傳真:(02)4051-6888 #2702
E-mail:danaychen@deloitte.com.tw
地址:(11073)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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