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政府以外之各級公家機關及公營單位獎助學金

B 114-2 (含碩博班)外交部「第六屆國際法研究獎」獎學金

申請期間

2026-08-13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至生輔組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含學士、碩士、博士班其後再返校進修學生)。
  • 在學期間曾修讀國際公法國際海洋法成績達 70分 以上。
  • 最近學年度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70分 ,操行成績達 80分
  • 在校期間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115/8/13中午前,送件至生輔組申請。

獎助名額與金額

預定遴選 3名 受獎生及佳作若干名:

獎項 獎助內容
第一名 新臺幣 40,000元
第二名 新臺幣 30,000元
第三名 新臺幣 25,000元
佳作 頒發獎狀乙紙

申請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說明
1. 申請書 需填具完整並簽名。
2. 成績單正本 包含採認學科成績及最近學年度成績。
3. 在學證明 蓋有學校章戳之正本。
4. 自傳 包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5. 國際公法專題報告 中文 6,000-6,999字 或英文 4,100-5,100字
6. 推薦函與同意書 含推薦函 1 份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注意事項

  • 專題報告主題歡迎設定為與近年來中國對我進行軍事演習、法律戰、長臂管轄、跨國鎮壓、灰色地帶作為及臺海地緣政治等攸關我國外交政策、國家安全,以及戰後台灣國際地位等涉國際法之議題;惟報告主題不以前列為限。
  • 曾參加英語國際法模擬法庭辯論賽或模擬國際組織會議,總分可加計 0.4分
  • 專題報告若字數不符或涉及抄襲,將予扣分或註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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