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含學士、碩士、博士班或其後再返校進修學生)。
- 在學期間曾修讀國際公法或國際海洋法成績達 70分 以上。
- 最近學年度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70分 ,操行成績達 80分 。
- 在校期間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
B 114-2 (含碩博班)外交部「第六屆國際法研究獎」獎學金
申請期間
2026-08-13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至生輔組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115/8/13中午前,送件至生輔組申請。
獎助名額與金額
預定遴選 3名 受獎生及佳作若干名:
| 獎項 | 獎助內容 |
|---|---|
| 第一名 | 新臺幣 40,000元 |
| 第二名 | 新臺幣 30,000元 |
| 第三名 | 新臺幣 25,000元 |
| 佳作 | 頒發獎狀乙紙 |
申請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說明 |
|---|---|
| 1. 申請書 | 需填具完整並簽名。 |
| 2. 成績單正本 | 包含採認學科成績及最近學年度成績。 |
| 3. 在學證明 | 蓋有學校章戳之正本。 |
| 4. 自傳 | 包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
| 5. 國際公法專題報告 | 中文 6,000-6,999字 或英文 4,100-5,100字。 |
| 6. 推薦函與同意書 | 含推薦函 1 份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
注意事項
- 專題報告主題歡迎設定為與近年來中國對我進行軍事演習、法律戰、長臂管轄、跨國鎮壓、灰色地帶作為及臺海地緣政治等攸關我國外交政策、國家安全,以及戰後台灣國際地位等涉國際法之議題;惟報告主題不以前列為限。
- 曾參加英語國際法模擬法庭辯論賽或模擬國際組織會議,總分可加計 0.4分。
- 專題報告若字數不符或涉及抄襲,將予扣分或註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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