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政府獎助學金

臺東縣政府114-1「臺東縣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請於114年10月31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5-10-01 ~ 2025-10-31已截止

送件方式

由學生將申請資料繳交至就讀學校,再由學校統一彙送至臺東縣政府教育處。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申請人須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
  • 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部及碩士班在學清寒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及在職專班)。
  • 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學業平均成績:大學部須達80分以上碩士班須達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 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以上
  • 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本獎學金每學期辦理一次,申請資料需繳交至就讀學校,再由學校彙送至臺東縣政府教育處。

學期 申請開始日期 申請截止日期
第一學期 2025年10月1日 2025年10月31日

申請資格

  • 申請人須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
  • 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部及碩士班在學清寒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及在職專班)。
  • 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學業平均成績:大學部須達80分以上碩士班須達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 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以上
  • 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獎助金額與名額

適用對象 獎助金額 名額
大學部學生 新臺幣 6,000元 40名
碩士班學生 新臺幣 12,000元 10名

註:大學部學生獎助名額包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學生。

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備註
1. 申請書 須加蓋學校戳記或關防。
2. 全戶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影本 須包含詳細記事。
3. 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由鄉鎮市公所核發。
4. 在學證明書及前學期成績單影本 須加蓋學校證明章,前學期操行成績如無量化分數,請附無受記過以上懲處證明。

其他注意事項

  • 本獎學金不得與公費或其他政府獎學金兼領
  • 逾期、證件不齊或成績不符標準者,不予受理。
  • 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將依以下順序比序:1. 低收入戶2. 學業平均成績高低3. 就讀私立學校。若仍無法比序,由委員會討論決定。
  • 所有申請書表,不論審查結果,概不發還。

相關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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