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學部在學學生。
- 具備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或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第 1 至 6 級證明文件者。
- 114-1 學期學業成績達 75 分。
- 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更新:114-2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 115年「寶佳大學生獎助學金」,請於115/4/9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申請期間
2026-04-09已截止
送件方式
115/4/9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1.115/4/9前,送件本組"審核推薦"。
2.交件時,請當場掃碼上線填寫「新-校外獎助學金 現場交件--線上登記表」,並確實填寫本學期已獲獎之獎助學金項目及金額。
獎助內容與名額
| 項目 | 內容 |
|---|---|
| 獎助金額 | 每名 50,000 元 |
| 本校推薦名額 | 3 名 |
審查推薦原則:
依下列順序依序推薦(惟為求資源最大化,得考量本學期所獎勵金及獎助學金之多寡為審查考量因素):
- 突遭變故者優先。
- 經濟較不利者:依序為特境家庭子女、弱勢第 1 至 6 級。
- 家庭狀況較困難者。
※ 排序相同時,比序順序為班排百分比較佳者 > 操行成績較高者 > 學業成績較高者。
應繳文件清單
| 文件名稱 | 說明與備註 |
|---|---|
| 申請書 | 需分段簡述家庭成員、經濟收入、工讀及學習狀況並簽名。 |
| 經濟身分證明 | 特境證明或弱勢 1-6 級證明(1~6級需經本組核章)。 |
| 在學證明 | |
| 成績單正本 | 114-1 學期、含班排。 |
| 獎懲證明 | 需為「在校期間」,由本組統一查核檢附。 |
| 其他佐證資料 | 描述家庭狀況之相關資料(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學生本人簽名+日期切結)。 |
相關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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