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致學生就學或生活困難者、113學年學業成績達70分 、未獲其他校外獎助學金。
114-1雄和教育基金會「大專校院清寒獎學金」,請於114年10月23日下午2點前,送生輔組"審核推薦"。
申請期間
2025-10-23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現場上線切結未領其他獎學金登記)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財團法人雄和教育基金會114-1「大專校院清寒獎學金」 :以不可兼領為原則(經濟特殊困頓者例外)。
一、金額:每名1萬2千元,本校推薦名額5名。
二、適用對象:
大學部、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致學生就學或生活困難者、113學年學業成績達70分 、未獲其他校外獎助學金。
三、審核推薦順序:
(一)依家庭突遭變故或經濟不利對學生影響程度為審核依據,排序相同者以操行成績較佳者為優先,次為具優良事蹟者(113學年度擔任本校社團或系學會幹部或班代)、再次為學業成績班排百分比較佳者。並得以是否獲本校王金平等3項校內代辦獎助學金及揚鷹獎勵金(啟導揚學、專題研究、國際學伴)為審查考量因素。
(二)為求資源最大化,除經濟特殊困頓者外,獲推薦者不得兼領其他本校具推薦名額之校外獎助學金(需兼領者請加附說明(含量化及佐證資料)、文末簽名+日期)。
四、送件方式:送件本組時,請於現場上線勾選登記切結「未領其他獎學金」。
五、申請本校歷年成績單、在學證明、或戶籍謄本、所得清單、財產清單等方式,如附檔。
六、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表(如附檔「來函」):
1.申請人需蓋章+簽名。
2.師長姓名欄位資料:校長陳明飛、教務長:林泱蔚、經辦人:何淑芬。
3.電話欄位請填住家或家長電話。填申請人手機號碼。
4.籍貫:請查看祖先墓碑或請教父系長輩,填入祖先的籍貫(原居地),餘請參閱文末「Q&A」。
5.蓋印欄位由本組統一送請文書組蓋大印、校長姓名及官章。
(二)歷年成績單:由本組統一送請註冊組人工計算加註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及班排。
(三)家境清寒證明:
1.低收、中低、特境、或弱勢1~6級。
2.村里長或導師清寒證明 (如附檔2):需加附父母及學生3人含記事之戶籍謄本 (不同戶籍亦需檢附)、所得清單及
財產清單 (不論有無所得或財產,皆須檢附)。
(四)(無則免)突遭變故者:需加附相關佐證資料,並以A4直書說明突遭變故日期及情形、量化說明對學生就學或生活之影響 (文末請簽名+日期)
(五)(無則免)其他優良表現:113學年社團(系學會)幹部或班代證明。
Q&A:
Q:籍貫怎麼查?
A:
一、1.看祖先墓碑 2.問家長或家中父系長輩 3.父不詳者:請填寫母系籍貫或自己的出生地、戶籍地。
二、籍貫定義跟與戶籍地定義不一樣,籍貫是指祖先的籍貫(原居地)、父祖輩出生時的戶口所在地。 它與戶籍不同,籍貫在登記後不會隨著父祖輩遷徙而改變,是一個代表家族歷史和地域淵源的標識。
三、籍貫的定義:
祖居地: 指的是一個人祖輩,尤其是祖父,原來的長期居住地或出生地。
父系傳承: 在大多數情況下,籍貫跟隨父親或祖父的姓氏和籍貫來傳承。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如有未涉個資事項,請於本組LINE多元關懷社群提問,於上班時間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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