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家機關或其他無法歸類的獎助學金

114-1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急難救助金」,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6-07-31剩 4 天

送件方式

請於突遭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送件至生輔組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大學部在學學生、非公費生,事故發生日起6個月內、且具下列任一項條件者。
(一)家庭遭天然災害(如火災、水災、風災及地震等災害)、致使家庭經濟困
難,無力負生活費用者。
(二) 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須長期住院、失蹤、入獄服
刑,或其他意外事件失去穩定經濟來源,致生活陷入困境者。
(三) 其他不可預期意外事件造成家屬無法負擔家計者。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請於突遭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備妥應檢附文件後送件至生輔組提出申請。

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備註
1. 急難救助申請書 請參考附檔
2. 三個月內「全戶」含記事欄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 全戶:同戶籍之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父母如不同戶籍,皆須檢附。
3. 當年度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或近一年之全戶「財產所得」及「財產清單」 申請方式及樣式請參考附檔
4. 在學證明 申請請參考附檔「申請本校成績單在學證明...方式.pdf」
5. 6個月內突遭變故佐證資料 -

其他注意事項

詳細申請辦法及相關表件,請務必參閱本公告所附之檔案或該協會官網(https://reurl.cc/4LaNOY)。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相關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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