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新生、轉學生)大學部、雲林縣籍,低收、中低收 或家境清寒、未享公費或其他獎學金、113學年學業成績達70分(大一新生以高三成績單為準)、各科皆及格、操行(綜合表現)達80分或甲等,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各科皆及格,未受記過處分,身障生不受地區限制。
(雲林縣籍、含新生、轉學生)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14年「建大(雲林縣)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請於114年10月13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5-10-13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生輔組淑芬姐( 現場上線切結「未領公費及其他獎學金」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及送件方式:
114年10月13日前,送件生輔組淑芬姐( 現場上線切結「未領公費及其他獎學金」及繳交紙本登記 )
■該基金會業修改法規,明訂『不得兼領』規定如下列:
申請至錄取填寫建大獎學金領據期間,不得兼領公費或其他校外獎學金,獲錄取需擇一放棄。
若於該期間已領取其他獎學金且無法放棄者,需e-mail至act5718@gmail.com,告知生輔組淑芬姐,信件主旨-
:放棄114年建大,錄取其他獎助學金,內容如下:『放棄建大獎學金原因:獲其他獎項名稱、金額、獲獎時間。聲 明人姓名、系級、學號及聲明日期 』,俾利轉知該會。
一、金額:2萬5千元。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轉學生)大學部、雲林縣籍,低收、中低收 或家境清寒、未享公費或其他獎學金、113學年學業成績達70分(大一新生以高三成績單為準)、各科皆及格、操行(綜合表現)達80分或甲等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各科皆及格,未受記過處分,身障生不受地區限制。餘請詳閱下列事項、附檔或該會官網 https://kenda.org.tw/elementor-9777/
三、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獎懲證明或戶籍謄本、財產所得清單等方式,如附檔。
四、應檢附文件(勿裝訂,依序以燕尾夾固定):
(一)申請表
(二)在學證明
(三)歷年成績單:請先至註冊組人工加註『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新生檢附前一學制113學年度成績單。
(四)6個月內含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五)清寒證明(二擇一):.
1.低收、中低收證明:如家境困難,建議可加附「學校推薦函」,爭取錄取機會。
2.或學校推薦函(如附檔1):一校至多2名。需說明家境情形,加分項目:學業或課外活動優良表現。如 -
不敷使用,可另以A4紙張繕打且於文末簽名+日期(相關佐證資料亦請一併檢附於後,如有特境公文建議一併檢附)、需師長推薦及簽名,校印由本組統一加蓋。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如有疑問,非涉隱私事項,請於多元關懷社群提問,將於上班時間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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