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家機關或其他無法歸類的獎助學金

【急難--校外】114-1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行天宮急難濟助」,請於變故日起5個半月內,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6-07-31剩 4 天

送件方式

變故日起5個半月內,送件至生輔組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一)大學部、非公費生、6個月內因家庭突遭變故致就學或生活陷入困境之在學學生
(二)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2.『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者。
3.『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請洽社工)。
4.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詳細內容

適用對象:

(一)大學部、非公費生、6個月內因家庭突遭變故致就學或生活陷入困境之在學學生
(二)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2.『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者。
3.『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請洽社工)。
4.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5.同一申請事由,需於申請書中敘明,送件申請之年度內,是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
6.已獲同學期「行天宮基金會助學金」,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者,亦得申請(須經本校評估確有需要後,方送件至該會)。餘請詳閱該會官網https://www.ht.org.tw/p1_religion5.htm

申請期限:突遭變故日起5個半月內,送件生輔組淑芬姐。

獎助金額:特殊個案經專案審核,濟助金額可逾3萬元或於六個月內再次申請。

濟助類型 濟助項目 金額上限
家庭急難濟助 生活費、喪葬費等 新台幣叁萬元
學生急難濟助 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 新台幣叁萬元
醫療急難濟助 醫院內發生之醫療費及看護費 新台幣伍萬元

 

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獎懲證明或國稅局財所清單等方式,如附檔。

應檢附文件:依序以燕尾夾固定

文件項目 備註
1. 轉介申請書 必備,請至該會官網下載(如附網址)
2. 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需含記事欄) 必備
3. 低收、中低收  最新年度國稅局全戶財產及所得清單 必備,財所清單申請方式請參閱附檔
4. 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無則免  
5. 相關佐證資料 如診斷證明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6. 在學證明 申請方式如附檔

其他注意事項
一、該基金會亦有家庭急難濟助及醫療急難救助項目,如有需求,請洽所屬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區公所社會課或政府許可設立之社福機構專業社工人員評估後轉介申請。
二、需經本組初審通過,方送件該會申請學生急難濟助。

相關附件(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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