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設籍彰化市且現就讀於
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碩博士班
(不含選修課程、學分班)
之新住民子女且為在學學生,
未曾領取過本計畫獎學金之學生
A 113-2 彰化市114年 新住民子女拔尖獎學金
申請期間
2025-05-16已截止
送件方式
自行送件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一、申請對象:
(一)目前設籍彰化市且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含進修學校)、大專院校、碩士班及博士班(不含選修課程、學分班)之新住民子女且為在學學生。
(二)未曾領取過本計畫獎學金之學生
二、申請條件: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或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具藝術及美感能力,在藝術創作、發表及比賽等方面,表現優異者。
(三)具運動及體育專長,在校內外體育活動及賽事中,屢創佳績者。
(四)熱心團體服務,積極於人群互動,從事公益活動,具有顯著貢獻者。
(五)學術研究,積極向學,或職業技能精進,具有正向學習楷模事蹟者。
(六)其他特殊傑出表現,足堪楷模,可以作為學習典範者。
三、餘詳細規定及申請表資訊參閱「彰化市公所訊息公告最新消息」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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