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含各學制新生、及碩博班) 大一至碩博班、非公費生、114-1學期未領其他單位『同性質』獎學金、
符合附件2「獎學金未指定項目 名額分配表」任一項獎助學金類型( 成績優秀 或清寒 或身心障礙 或特定籍貫)(詳內容)
更新:(含各學制新生、碩博班、應屆畢業生) 114-1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4學年度獎學金』,請於114/9/25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5-09-25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連同EXCEL檔送件生輔組初審(需現場上線填寫未領同性質獎助學金切結登記及送件登記)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金基金會「114學年度獎學金」(未指定學校類:含成績優秀或清寒或身心障礙或籍貫),請於114年9月25日前,送件生輔組初審(需現場上線填寫未領「同性質」獎助學金切結登記及送件登記)。
一、重要更新:該會更新「不得兼領」規定如下:
(一)不得兼領期間:申請前至錄取填寫該會獎項收據時(原為限制113-1學期皆不得兼領)。
(二)不得兼領類型:改為僅限制『同性質』獎學金(原為「不得兼領其他單位獎學金」),
亦即『錄取與該獎基會作業規定申請資格之『同性質』獎學金者,需擇一放棄,不得重複領取』。
二、金額:1萬~3萬元
三、適用對象:
符合(一)及(二)附件2「獎學金未指定項目 名額分配表」任一項獎助學金規定(每人至多申請2項)。
(一)(含各學制新生、及碩博班)大一至碩博班、非公費生、114-1學期未獲其他單位『同性質』獎學金,且符合下列任一項成績標準:
1.技藝類競賽成績優良:
113學年學行皆達60分、任一學年體育成績達60分。「技職(藝)類」成績優良定義:獲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3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比賽前3名(需檢附任何足以佐證之比賽成績影本,如獎盃獎牌相片、獎狀、媒體報導、秩序冊......)。
2. 學行成績優異:
113學年學行成績皆達80分(高職新生70分)、各科皆及格、體育成績達70分(無體育成績者,請於申請表勾選原因,身障需檢附手冊影本)。
■ 大一新生:
1. 限申請高中職或無學歷限制之獎項 或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學金」或「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二擇一送件申請)。
2. 無德行成績等第者,請於申請表「德行評語」欄位,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請以8個字簡述)。
(二)適用類別:該會獎學金獎項繁多,類別有成績優秀 或清寒 或身心障礙 或特定籍貫,金額及規定各有不同,請自行參閱附件2「獎學金未指定項目 名額分配表」,餘請務必詳閱下列說明、附檔及該會官網。各項表格下載、申請規定、Q&A及法規等請至該官網詳閱並下載(如附檔1「來函」),官網網址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download.php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獎懲證明或國稅局財所清單、戶籍謄本等方式,如附檔7。
(二)該會尚有以『志工時數』為申請要件之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2項獎助學金( 詳請自行查閱「獎助學金公告一覽表」 ):
(1. 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時數需達60小時。
(2. 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時數需達120小時。
(三)依來函規定,每項獎學金依據各該申請條件,每人最多申請2項、錄取1項,本校每項最多擇優推薦3名。
五、應檢附文件:
(一)檢附文件注意事項:
1. 學生證:一律以在學證明代替
2. 請至該獎學金官網,詳閱申請公告、表格下載法規及Q&A等規定(申請感恩基金會獎學金者,請使用該會C1-C2類申請表) ,網址 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download.php
3. 以「技職(藝)類」成績申請者,請檢附任何足以佐證之比賽成績影本,如獎盃獎牌相片、獎狀、媒體報導、秩序冊......(請放置於成績單後)。
4.請務必依申請之獎學金指定條件加附所需證明文件,與獎項無關文件請勿檢附(各項獎學金申請條件及對正本或影本之規定亦各有不同,請務必詳閱附檔「來函」及該會官網(FAQ 如附件6)。
5.為節能減紙考量,除應檢附文件外,請勿檢附與申請條件無涉之文件。
(二)應檢附文件:請以燕尾夾固定,依序檢附。
1.送件清單EXCEL檔(如附件1-1 請勿隨意變更或修改欄位及格式):請寄act5718@gmail.com,檔名:姓名+114教育部接受捐助。
2. 獎學金申請表(A、B、D 類,如附件3-1 ):檢附資料欄位需勾選並簽名, 1項獎學金填寫1份申請表及其應檢附文件。
3. 113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1) 舊生:請檢附歷年成績單,並螢光標記任一項達70分之體育成績。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由本組統一送註冊組人工計算加註。
(2) 新生:檢附前一學制具113學年成績之成績單正本,並檢附有體育成績達70分(技藝類60分)之該學年度成績單。無德行成績等第者,請於申請表「德行評語」欄位,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以8個字簡述)。
4. 個資同意書(如附件5 ):請務必詳細閱讀並簽名。
5. 如不希望於得獎名單內公開全名者,請檢附資訊不公開聲明書(請至該會官網下載 )。
6. 該項獎學金指定條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切結簽名+日期):各項獎學金指定條件不同,請務必詳閱附件「未指定學校-名額分配表」。
■下列資料請依各該獎助學金規定決定是否需檢附,如需檢附,請依下列順序放置於申請表「附表」後。
(1)清寒證明(依各獎學金規定檢附):除低收、中低收、特境、及弱勢1~6級證明外,亦可檢附師長清寒證明或推薦函(該會對此認證效力高於村里長證明,如附件4---供參),或村里長清寒 或其他證明文件(如:父母及學生3人含記事戶籍謄本、113年所得清單、財產清單)。
(2) 含記事之戶籍謄本(依各獎學金規定檢附)
(3)籍貫證明: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畢業證書、榮民證、退伍令、該籍貫社團會員或籍貫證明、舊式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等。
** 為節能減紙考量,除上揭文件外,請勿檢附與申請條件無涉之文件**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如有未涉隱私之疑問,請於本組LINE「彰師多元關懷社群」提問,將於上班時間內回覆)。
相關附件(8)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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