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政府獎助學金

A類【校外獎助學金】114-2屏東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5年3月24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6-03-16 ~ 2026-03-24已截止

送件方式

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申請相關資料送至生活輔導組彙辦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適用對象為大學部學生碩士班二年級以下學生(含新生)。
  • 屏東縣籍
  • 家庭狀況符合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2.突遭變故或其他生活困難者(需導師簽名之學校證明書證明)。
  • 學業成績:114-1學期成績大學部達80分碩士班達85分,且各科皆及格
  • 體育成績達70分(身心障礙或免修體育者不受此限)。
  • 未受記過處分
  • 未領公費或其他政府同性質獎學金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本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6年3月24日,請於截止日前將應備文件送件至生輔組辦理。

獎助金額

每名學生可獲得獎學金 5千元至6千元

申請資格

  • 適用對象為大學部學生碩士班二年級以下學生(含新生)。
  • 戶籍設於屏東縣
  • 家庭狀況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二)
    突遭變故或其他生活困難者:無低收、中低收者,需加附經導師簽名之學校證明書,如附檔)
  • 學業成績:114-1學期成績大學部達80分碩士班達85分,且各科皆及格
  • 體育成績達70分(身心障礙或免修體育者不受此限)。
  • 未受記過處分
  • 不得兼領公費或其他政府同性質獎學金

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備註
1. 檢核表  
2. 申請書 請勾選「清寒學生獎學金」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需含記事
4. 清寒證明 非低收、中低收者,皆需檢附經導師簽章之「學校證明書」。
5. 在學證明  
6. 學期成績單 學期成績單
7. 出勤及獎懲資料 不需申請,由生輔組統一查核填寫

其他注意事項

  • 送件時請於本組[送件線上登記表]勾選加填登記「切結未領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
  • 所有影本需加蓋學校證明章「與正本相符」。

相關附件(4

在平台開啟以訂閱截止提醒、加入日曆或申請登記。

在平台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