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政府以外之各級公家機關及公營單位獎助學金

(含進修學院、碩博班、僑外陸生--不限在學)114-2內政部移民署「114學年度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請於115年3月23日前,自行上線申請。

申請期間

2026-02-23 ~ 2026-03-23已截止

送件方式

自行上線申請,網址 https://sp.immigration.gov.tw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含進修學院、碩博班、僑外陸生)本校大一至碩博班在學學生(不限在學)
  • 符合新住民基本法定義之新住民、且符合證照獎勵金申請規定者。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需於 115年3月23日 前:
(1) 由申請人自行登入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連同應檢附文件,於 115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以
郵戳為憑)。網址
https://sp.immigration.gov.tw

(2) 如未於 115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前完成線上報名及於 115 年 3月 30 日(星期一)前寄送申請表兩項作業者,移民署一律視為未完成報名,恕不受理。報名期間若有更動,該署將另行通知。另如有缺漏資料,經通知後未於 7 日內補件者,亦視為未完成報名、不受理。


新住民:申請資格與獎助金額

獎項名稱 申請條件 或114-1學業成績規定 獎助金額
優秀獎學金 大學部達 85分 ;碩博班 達80分 7,000 ~ 12,000元
清寒助學金 低收/中低收 資格,成績達 70分 8,000 ~ 12,000元
特殊才能獎勵金 最近 3年 內獲全國性以上競賽前 8 名。 5,000 ~ 10,000元
總統教育獎勵金 具獲 113學年 總統教育獎資格者。 15,000元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不限在學、甲乙丙級技術證照,請自行送件申請。 3,000 ~ 50,000元

重要務必詳閱事項:

  • 新住民定義、各獎項申請資格及其應繳文件......等規定,請務必詳閱附檔。

其他注意事項

  •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不限在學),請自行向移民署送件申請。

相關附件(6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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