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獲配推薦名額獎助學金

更新:(含本校直升新生) 115-1雄和教育基金會『碩士生清寒獎學金』,延至115年9月24日17:00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申請期間

2025-09-24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至生輔組(現場上線勾選登記切結「未領其他獎學金」)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碩班(含直升本校新生)、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致就學或生活困難者。
  • 114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未獲其他校外獎學金。

詳細內容

財團法人雄和教育基金會115年度『碩士生清寒獎學金』:

申請期限與方式
115年9月24日17:00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並於現場上線勾選登記切結「未領其他獎學金」。

獎助金額與名額
每名獎學金為壹萬伍仟元整。本校推薦名額為5名。

申請資格

  • 申請對象:碩班(含直升本校新生)、114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未獲其他校外獎學金者。
  • 申請條件: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致就學或生活困難者。
    ✅家境清寒定義:低收、中低收、特境、弱勢1~6級、村里長或導師清寒證明(需加附父母及學生本人三人之114年財產所得清單)。
  • ✅不可兼領:115-1未獲其他校外獎助學金(建議:可同時送件申請宗倬章、張榮發、林榮三、黃土英、金融服務教育等推薦名額類獎助學金,由本組依限擇一推薦錄取)。另,為求資源最大化,獲推薦者,得作為本校代辦清寒獎助學金審查考量因素。

審核推薦順序

  1. 以家庭突遭變故或經濟不利對學生影響程度為審核依據。
  2. 本校推薦審核順序,擬請准予依突遭變故對學生就學及生活影響程度、或家庭經濟不利程度為審核依據。
  3. 排序相同者,以操行成績較佳者為優先,次為具優良事蹟者:114學年曾任本校學生幹部(學生自治組織、系學會、社團或班代)、再次為學業成績班排百分比較佳者。另,依該會意旨,獲推薦者除不得兼領其他校外獎助學金外,並得作為本校代辦清寒獎助學金審查考量因素,以求資源最大化。

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備註
1. 申請表

1.申請人需蓋章+簽名,如附檔「來函」。
2.師長姓名欄位資料:校長陳明飛、教務長:林泱蔚、經辦人:何淑芬。
3.電話欄位:請填住家或家長電話。填申請人手機號碼。
4.籍貫:請查看祖先墓碑或請教父系長輩,填入祖先的籍貫(原居地),餘請參閱文末「Q&A」。
5.蓋印欄位:由本組統一送請文書組蓋大印、校長姓名及官章。

2. 歷年成績單 由生輔組統一送請註冊組,人工計算加註114學年學業平均成績。
3. 家境清寒證明(擇一檢附)
  • 低收、中低、特境、或弱勢1~6級證明。
  • 村里長或導師清寒證明 (如附檔2):需加附父母及學生3人下列文件:
    1.含記事之戶籍謄本
    (不同戶籍亦需檢附)
    2.個人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 (不論有無所得或財產,皆須檢附)。
4.(無則免)突遭變故佐證資料 檢附上述第3點之家境清寒證明,並以A4直書說明突遭變故日期及情形、量化說明對學生就學或生活之影響 (文末請簽名+日期)。
5.郵局存摺影本 檢附A4(請勿剪裁)。
6. (無則免)其他優良表現證明 114學年曾任本校學生幹部證明(學生自治組織、系學會、社團或班代)。

Q&A:
Q:籍貫怎麼查?
A:
一、1.看祖先墓碑 2.問家長或家中父系長輩 3.父不詳者:請填寫母系籍貫或自己的出生地、戶籍地。
二、籍貫定義跟與戶籍地定義不一樣,籍貫是指祖先的籍貫(原居地)、父祖輩出生時的戶口所在地。 它與戶籍不同,籍貫在登記後不會隨著父祖輩遷徙而改變,是一個代表家族歷史和地域淵源的標識。 
三、籍貫的定義:
祖居地: 指的是一個人祖輩,尤其是祖父,原來的長期居住地或出生地。 
父系傳承: 在大多數情況下,籍貫跟隨父親或祖父的姓氏和籍貫來傳承。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 如有未涉及個資事項,可於生輔組LINE多元關懷社群提問,或於上班時間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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