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政府獎助學金

A類【校外獎助學金】115-1臺南市政府「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請於115年10月2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6-09-09 ~ 2026-10-02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至生輔組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就讀大學部學生。
  • 具備臺南市籍。
  • 家境清寒者。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本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6年10月2日。請備妥所有應檢附文件,於截止日期前送件至生輔組(陳小姐)。

獎助金額

獎學金金額為新臺幣 5,000元。

申請資格

  • 就讀大學部。
  • 具臺南市籍且家境清寒。
  • 未領取其他同額以上獎學金(含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校內獎學金)。
  • 114-2學期學業成績需達80分。
  • 無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
  • 送件時需於生輔組登記「切結未領公費或其他同額以上獎學金」。

應檢附文件

所有影本文件每頁均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文件項目 備註
1. 申請書 請參閱附檔。
2. 114-2學期成績單  
3. 出勤及獎懲紀錄 不需申請,由生輔組統一檢附辦理。
4.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一份(須加蓋註冊章)  
5. 清寒證明 低收、中低收或特境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身分優先順序:低收、特境家庭、中低收、家庭年所得50萬元以下)。
6. 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相關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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