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碩博班)彰化縣籍、非低收、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65分、
家境清寒、身障、或突遭變故、或負擔家計者失蹤、服刑、重大傷病…(詳公告)
申請期間
2026-07-31剩 4 天
送件方式
自行送件
兼領限制
未指定
(含碩博班)彰化縣籍、非低收、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65分、
家境清寒、身障、或突遭變故、或負擔家計者失蹤、服刑、重大傷病…(詳公告)
一、 金額:依註冊繳費單據補助學雜費。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彰化縣籍、非低收、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65分、無記過處分,並具下列任一情形者:
(一)父、母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遭重大災難者。
(二)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三、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等方式,如附檔。
四、應檢附資料:
(一)申請書:需請導師填寫意見並簽名或蓋章;需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需達65分)
(三)前一學期獎懲記錄.
(四)含記事之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五)符合申請資格之佐證資料:如特境證明、死亡證明、醫療診斷書丶身心障礙手冊丶重大傷病卡、或重大災害證明、受刑人子女請提供家長在監服刑證明。
(六)實際註冊費(學雜費)影本
(七)申請者本人之同名「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八)無則免: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五、送件方式:
自行郵寄至彰化縣二林鎮豐田里斗苑路四段500號彰化縣普光慈善會收。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如有未涉個資事項,請於本組LINE多元關懷社群提問,於上班時間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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