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各學制新生、碩博班 ) 大一至碩博班、非延修(延畢)生、家境清寒 或突遭變故、志工時數達60小時、113學年學行成績皆達80分(技藝類60分即可)、114-1學期未獲同性質獎學金(詳內容)。
114-1教育部接受捐助~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請於114年9月25日前,送件生輔組初審。
申請期間
2025-09-25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連同EXCEL檔,送件生輔組初審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
申請期限與方式
請於114年/9/25前,連同EXCEL檔送件生輔組初審(需現場上線填寫未領「同性質」獎助學金切結登記及送件線上登記)。
一、重要更新:該會更新獎項「不得兼領」規定如下:
(一)不得兼領期間:申請前至錄取填寫該會獎項收據時(原為限制113-1學期皆不得兼領)。
(二)不得兼領類型:改為僅限制『同性質』獎學金(原為「不得兼領其他單位獎學金」),
亦即『已錄取與該作業規定同性質申請資格之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該會獎學金』。
二、金額:3萬2千~4萬元
■請務必詳閱附檔「來函」及該會官網(如文末外部連結)
三、 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各學制新生 )、家境清寒、突遭變故、非延修(延畢)生、國內慈善、社福等非營利團體志工時數達60小時(113/9/1~114/8/31),且符合以下任一項成績標準:
1.技藝類競賽成績優良:
113學年學行皆達60分。「技職(藝)類」成績優良定義:獲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3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比賽前3名。
2. 學行成績優異:
113學年學行成績皆達80分(高職新生70分)、各科皆及格、體育成績達70分(無體育成績者,請於申請表勾選原因,身障需檢附手冊影本)。
■ 大一新生:
1. 限申請高中職或無學歷限制之獎項 或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學金」或「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二擇一送件申請)。
2. 無德行成績等第者,請於申請表「德行評語」欄位,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請以8個字簡述)。
四、注意事項:
(一)常見問題Q&A如附檔,其餘請務必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或該會官網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news_content.php?id=129
(二)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獎懲證明或全戶所得清單申請方式,如附檔。
五、應檢附文件:
1.申請表
2.在學證明正本
3.113學年成績單正本(新生請檢附原學校成績單)
4.志工服務時數證明(需服務單位核章並依序編號)
5.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經濟弱勢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6.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7.選附
(1)自傳:包含自我期許、社會志工服務心得回饋、獎學金之用途規劃及未來生涯規劃等,約 400 字以上; 格式不拘。如電腦打字印出,請於文末簽名並加註年月日
(2)資訊不公開聲明書(限不同意公開全名於得獎名單者填寫,如附檔)
六、本獎助學金係屬「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4學年獎學金」其中一項獨立申請表之獎助學金,各項規定請參考114學年獎學金公告,網址 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相關附件(7)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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