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一至碩博班學生(含各學制新生,不含延修生)。
- 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者。
- 志工服務時數達 60小時(113/9/1~114/8/31)。
- 符合以下成績條件之一:
- 技藝類競賽成績優良(獲全國性或3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比賽前3名),113學年學行成績達 60分。
- 學行成績優異:113學年學行成績達 80分、各科皆及格、體育成績達 70分。
114-1教育部接受捐助~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請於114年9月25日前,送件生輔組初審。
申請期間
2025-09-25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連同EXCEL檔,送件生輔組初審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請於 2025年9月25日 前,連同 EXCEL 檔送件至生輔組辦理初審(需現場上線填寫未領同性質獎助學金切結登記及完成線上送件登記)。
獎助金額
每名發給新臺幣 32,000元 至 40,000元。
兼領限制說明
本獎項規定不得兼領同性質獎學金:
- 限制期間:申請前至錄取填寫該會獎項收據時。
- 限制類型:僅限制已錄取與該作業規定「同性質」申請資格之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
申請資格與成績標準
| 項目 | 資格與成績要求 |
|---|---|
| 基本身分 | 大一至碩博班學生(含各學制新生),且非延修(延畢)生。 |
| 經濟條件 | 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者。 |
| 志工服務時數 | 國內慈善、社福等非營利團體志工服務時數達 60小時(計算區間:113/9/1~114/8/31)。 |
| 成績標準(擇一) |
|
申請應繳文件
| 文件名稱 | 說明與注意事項 |
|---|---|
| 1. 申請表與 EXCEL 檔 | 填妥申請表並備妥 EXCEL 檔。 |
| 2. 在學證明正本 | 需檢附正本。 |
| 3. 成績單正本 | 113學年成績單正本(大一或碩一新生請檢附原畢業學校成績單)。 |
| 4. 志工服務時數證明 | 須經服務單位核章並依序編號。 |
| 5. 清寒或變故證明 | 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經濟弱勢/變故之文件正本。 |
| 6.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 必備文件。 |
| 7. 選附文件 | (1) 自傳(400字以上,包含自我期許、志工心得、獎金用途及職涯規劃等;打字者須親簽並加註日期)。 (2) 資訊不公開聲明書(僅限不同意公開全名者填寫)。 |
大一新生注意事項
- 限申請高中職或無學歷限制之獎項,或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學金」/「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二擇一送件)。
- 若無德行成績等第,請於申請表「德行評語」欄位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請以 8個字簡述)。
相關附件(7)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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