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中華民國國籍,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 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研究所)日間部之在學學生。
- 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達 80分 以上。
昌益事業群昌益慈善基金會「助學金」
申請期間
2026-03-01 ~ 2026-03-31已截止
送件方式
自行於申請期間內將資料寄達「30069 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 415 號 12 樓 昌益慈善基金會獎學金審核小組」。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期間為 2026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 止(以郵戳為憑)。申請人需自行將應繳文件寄送至基金會審核小組。
申請資格
- 身分限制:具備低收入戶證明之在學學生(不含應屆畢業生、公費生、研究生、延畢生、空中大學、進修部、學分班)。
- 成績要求:前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均達 80分 以上(大一新生需於大一下學期始可申請)。
獎助金額
每名每學期最高 5,000 元整(名額視預算及申請狀況而定)。
應繳文件
| 項目 | 要求說明 |
|---|---|
| 1. 助學金申請表 | 必備乙份 |
| 2. 低收入戶證明 | 政府核發之正本 |
| 3. 戶口名簿/謄本 | 影本乙份 |
| 4. 在學證明書 | 正本(需加蓋學校校務處章) |
| 5. 成績單 | 前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正本 |
| 6. 存摺影本 | 申請人本人之清算銀行或郵局帳戶 |
其他注意事項
1. 資料若為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簽名。
2. 撥款將直接匯入受獎人帳戶,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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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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