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設立及核准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就讀會計、統計學系(組)及會計、統計研究所在學生。
- 前一學年(114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均在 80 分以上且操行均列甲等者(碩士班一年級學生得以大學最後一年成績為準)。
- 有志服務政府機關從事主計工作者。
-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財團法人主計協進社「主計獎學金」
申請期間
2026-09-22 ~ 2026-11-27
送件方式
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系(所)主任簽章同意後,交由學校相關承辦單位彙整函送主計協進社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
學校推薦函送截止日為 2026年11月27日(以郵戳為憑,逾期難受理)。有意申請者請提早備齊資料送交系所與學校辦理。
推薦名額與獎助金額
| 項目 | 內容 |
|---|---|
| 學校推薦名額 | 本校至多推薦 2名 |
| 全國總名額 | 共 30名(得酌予增加) |
| 獎助金額 | 每名新臺幣 20,000元 |
申請資格
- 就讀會計、統計學系(組)及會計、統計研究所之在學學生。
- 前一學年(114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均達 80分 以上且操行均列甲等者(碩一學生得以其在大學最後一年成績為準)。
- 有志服務政府機關從事主計工作者。
-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申請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說明與備註 |
|---|---|
| 主計獎學金申請書 | 須填具並請系(所)主任簽章推薦,可至主計協進社網站下載 |
| 成績單或相當證明文件 | 附成績單或可檢視每科成績之相當證明文件 1 份 |
|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 | 請學校加蓋戳記證明;如無法確定,可出具切結書補充 |
| 特殊情形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未列姓名者附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公務人員任用考試通過證明等 |
注意事項
- 本獎學金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 須經系(所)主任推薦簽章後,由學校統一函送,個人逕行送件恕不受理。
相關附件(1)
外部連結
在平台開啟以訂閱截止提醒、加入日曆或申請登記。
在平台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