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政府獎助學金

【校外獎助學金】高雄市政府114-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4年10月9日前送至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5-09-16 ~ 2025-10-09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生輔組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就讀大學部碩士班二年級以下之學生。
  • 戶籍設於高雄市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 學業成績:113-2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
  • 操行表現: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處分
  • 非延修生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請於114年10月9日前,將申請資料送件至生輔組(陳小姐)。

獎助金額

獎助金額為新台幣4,000元至5,000元

申請資格

申請對象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就讀大學部碩士班二年級以下之學生。
  • 戶籍設於高雄市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 非延修生
  • 學業成績:113-2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
  • 操行表現: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處分
  • 未領取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相同性質之獎助學金。

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備註
1. 申請書 需簽名切結「學期未領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獎助學金」,並填入113-2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2. 113-2學期成績單 -
3. 獎懲記錄 由本組統一開立。
4.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需含記事,並具遷入年月資料。
5. 低收、中低收證明 如為影本請親自簽名+日期,送件時於本組加蓋「與正本相符」、承辦人職章及生輔組章戳。

其他注意事項

該市審核錄取基準以學業成績較高者為優先。

相關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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