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碩班(含直升本校新生)、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致就學或生活困難者。
- 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未獲其他校外獎學金。
(New、限碩班)114-1雄和教育基金會『碩士生清寒獎學金』,請於114年10月23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申請期間
2025-10-23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至生輔組(現場上線勾選登記切結「未領其他獎學金」)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New) 財團法人雄和教育基金會『碩士生清寒獎學金』:原則不可兼領(經濟特殊困頓者例外)。
申請期限與方式
114年10月23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並於現場上線勾選登記切結「未領其他獎學金」。
獎助金額與名額
每名獎學金為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本校推薦名額為5名。
申請資格
- 申請對象:碩班(含直升本校新生)。
- 申請條件: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致就學或生活困難者。
- 成績: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
- 限制:未獲其他校外獎學金者。
審核推薦順序
- 以家庭突遭變故或經濟不利對學生影響程度為審核依據。
- 排序相同者以操行成績較佳者為優先。
- 次為具優良事蹟者:113學年度擔任研代或本校社團(系學會)幹部。
- 再次為學業成績較佳者。
- 得考量是否獲本校王金平等3項校內代辦獎助學金及揚鷹獎勵金(啟導揚學、專題研究、國際學伴)為審查考量因素。
- 為求資源最大化,除經濟特殊困頓者外,獲推薦者不得兼領其他本校具推薦名額之校外獎助學金(需兼領者請加附說明(含量化及佐證資料)、文末簽名+日期)。
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備註 |
|---|---|
| 1. 申請表 |
1.申請人需蓋章+簽名,如附檔「來函」。 |
| 2. 歷年成績單 | 由生輔組統一送請註冊組,人工計算加註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 |
| 3. 家境清寒證明(擇一檢附) |
|
| 4. (無則免)突遭變故者佐證資料 | 需加附相關佐證資料,並以A4直書說明突遭變故日期及 情形、量化說明對學生就學或生活之影響 (文末請簽名+日期)。 |
| 5. (無則免)其他優良表現證明 | 113學年研代或社團(系所學會)幹部證明。 |
Q&A:
Q:籍貫怎麼查?
A:
一、1.看祖先墓碑 2.問家長或家中父系長輩 3.父不詳者:請填寫母系籍貫或自己的出生地、戶籍地。
二、籍貫定義跟與戶籍地定義不一樣,籍貫是指祖先的籍貫(原居地)、父祖輩出生時的戶口所在地。 它與戶籍不同,籍貫在登記後不會隨著父祖輩遷徙而改變,是一個代表家族歷史和地域淵源的標識。
三、籍貫的定義:
祖居地: 指的是一個人祖輩,尤其是祖父,原來的長期居住地或出生地。
父系傳承: 在大多數情況下,籍貫跟隨父親或祖父的姓氏和籍貫來傳承。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 如有未涉及個資事項,可於生輔組LINE多元關懷社群提問,或於上班時間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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