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獲配推薦名額獎助學金

(New、限碩班)114-1雄和教育基金會『碩士生清寒獎學金』,請於114年10月23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申請期間

2025-10-23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至生輔組(現場上線勾選登記切結「未領其他獎學金」)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碩班(含直升本校新生)、家境清寒突遭變故致就學或生活困難者
  • 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未獲其他校外獎學金

詳細內容

(New) 財團法人雄和教育基金會『碩士生清寒獎學金』:原則不可兼領(經濟特殊困頓者例外)。

申請期限與方式
114年10月23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並於現場上線勾選登記切結「未領其他獎學金」。

獎助金額與名額
每名獎學金為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本校推薦名額為5名

申請資格

  • 申請對象:碩班(含直升本校新生)。
  • 申請條件:家境清寒突遭變故致就學或生活困難者
  • 成績: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
  • 限制:未獲其他校外獎學金者

審核推薦順序

  1. 家庭突遭變故經濟不利對學生影響程度為審核依據。
  2. 排序相同者以操行成績較佳者為優先。
  3. 次為具優良事蹟者113學年度擔任研代本校社團系學會)幹部
  4. 再次為學業成績較佳者
  5. 得考量是否獲本校王金平等3項校內代辦獎助學金及揚鷹獎勵金(啟導揚學、專題研究、國際學伴)為審查考量因素。
  6. 為求資源最大化,除經濟特殊困頓者外,獲推薦者不得兼領其他本校具推薦名額之校外獎助學金(需兼領者請加附說明(含量化及佐證資料)、文末簽名+日期)

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備註
1. 申請表

1.申請人需蓋章+簽名,如附檔「來函」。
2.師長姓名欄位資料:校長陳明飛、教務長:林泱蔚、經辦人:何淑芬。
3.電話欄位:請填住家或家長電話。填申請人手機號碼。
4.籍貫:請查看祖先墓碑或請教父系長輩,填入祖先的籍貫(原居地),餘請參閱文末「Q&A」。
5.蓋印欄位:由本組統一送請文書組蓋大印、校長姓名及官章。

2. 歷年成績單 由生輔組統一送請註冊組,人工計算加註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
3. 家境清寒證明(擇一檢附)
  • 低收、中低、特境、或弱勢1~6級證明
  • 村里長或導師清寒證明 (如附檔2):需加附父母及學生
    3人含記事之戶籍謄本
    (不同戶籍亦需檢附)、所得清單及
    財產清單
    (不論有無所得或財產,皆須檢附)。
4. (無則免)突遭變故者佐證資料 需加附相關佐證資料,並以A4直書說明突遭變故日期及
情形
量化說明對學生就學或生活之影響 (文末請簽名+日期)。
5. (無則免)其他優良表現證明 113學年研代社團(系所學會)幹部證明

Q&A:
Q:籍貫怎麼查?
A:
一、1.看祖先墓碑 2.問家長或家中父系長輩 3.父不詳者:請填寫母系籍貫或自己的出生地、戶籍地。
二、籍貫定義跟與戶籍地定義不一樣,籍貫是指祖先的籍貫(原居地)、父祖輩出生時的戶口所在地。 它與戶籍不同,籍貫在登記後不會隨著父祖輩遷徙而改變,是一個代表家族歷史和地域淵源的標識。 
三、籍貫的定義:
祖居地: 指的是一個人祖輩,尤其是祖父,原來的長期居住地或出生地。 
父系傳承: 在大多數情況下,籍貫跟隨父親或祖父的姓氏和籍貫來傳承。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 如有未涉及個資事項,可於生輔組LINE多元關懷社群提問,或於上班時間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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