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籍桃園市 6 個月以上之大學部在學學生。
- 經各區公所列冊登記為低收入戶子女。
- 114-1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60 分以上(獎學金需達 70 分)。
- 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銷過及功過相抵者亦不符資格)。
- 排除對象:研究所、延畢生、重修生、進修學士班、公費生。
A類 【校外獎助學金】桃園市政府「桃園市115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請於115年3月11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6-03-02 ~ 2026-03-11已截止
送件方式
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申請相關資料送至生活輔導組彙辦
兼領限制
未指定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請於 2026年3月11日前 送交相關文件至生輔組辦理。
請於送件前/時填具線上送件登記表,新版可以從此公告點選『提交申請』直接填寫(此僅為記錄,請務必送交)。
獎助項目與金額
申請人僅能就「獎學金」或「助學金」擇一申請:
| 類別 | 金額 | 成績門檻 (114-1) |
|---|---|---|
| 仁愛獎學金 | 8,000 元 | 70 分 以上 |
| 仁愛助學金 | 6,000 元 | 60 分 以上 |
申請資格要點
- 身分限制:設籍桃園市滿 6 個月之低收入戶子女。
- 品行要求:無小過(含)以上紀錄,且不得以銷過或功過相抵。
- 限制條件:未享有公費待遇(但領取學產低收助學金、學雜費減免者不在此限)。
應繳文件
| 文件名稱 | 備註 |
|---|---|
| 1. 申請表 | 需經導師簽名。 |
| 2. 低收入戶證明 | 有效期限須超過 2026年3月31日。 |
| 3. 戶籍資料 |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均須含記事)。 |
| 4. 成績單 | 114學年度第 1 學期成績單。 |
| 5. 獎懲紀錄 | 免檢附,由校方統一申請。 |
相關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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