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政府獎助學金

A類 【校外獎助學金】桃園市政府「桃園市115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請於115年3月11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6-03-02 ~ 2026-03-11已截止

送件方式

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申請相關資料送至生活輔導組彙辦

兼領限制

未指定

適用對象

  • 設籍桃園市 6 個月以上大學部在學學生
  • 經各區公所列冊登記為低收入戶子女
  • 114-1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60 分以上(獎學金需達 70 分)。
  • 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銷過及功過相抵者亦不符資格)。
  • 排除對象:研究所、延畢生、重修生、進修學士班、公費生。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請於 2026年3月11日前 送交相關文件至生輔組辦理。
請於送件前/時填具線上送件登記表,新版可以從此公告點選『提交申請』直接填寫(此僅為記錄,請務必送交)。

獎助項目與金額

申請人僅能就「獎學金」或「助學金」擇一申請

類別 金額 成績門檻 (114-1)
仁愛獎學金 8,000 元 70 分 以上
仁愛助學金 6,000 元 60 分 以上

申請資格要點

  • 身分限制:設籍桃園市滿 6 個月之低收入戶子女。
  • 品行要求:無小過(含)以上紀錄,且不得以銷過或功過相抵。
  • 限制條件:未享有公費待遇(但領取學產低收助學金、學雜費減免者不在此限)。

應繳文件

文件名稱 備註
1. 申請表 需經導師簽名
2. 低收入戶證明 有效期限須超過 2026年3月31日
3. 戶籍資料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均須含記事)。
4. 成績單 114學年度第 1 學期成績單。
5. 獎懲紀錄 免檢附,由校方統一申請。

相關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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