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讀大學部學生。
- 具備臺南市籍。
- 家境清寒者。
A類【校外獎助學金】114-2臺南市政府『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請於115年3月20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6-03-02 ~ 2026-03-20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至生輔組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本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6年3月20日。請備妥所有應檢附文件,於截止日期前送件至生輔組(陳小姐)。
獎助金額
獎學金金額為新臺幣 5,000元。
申請資格
- 就讀大學部。
- 具臺南市籍且家境清寒。
- 未領取其他同額以上獎學金(含校內獎學金)。
- 114-1學期學業成績需達80分。
- 無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
- 送件時需於生輔組登記「切結未領公費或其他同額以上獎學金」。
應檢附文件
所有影本文件每頁均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 文件項目 | 備註 |
|---|---|
| 1. 申請書 | 請參閱附檔。 |
| 2. 114-1學期成績單 | |
| 3. 出勤及獎懲紀錄 | 不需申請,由生輔組統一檢附辦理。 |
| 4.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一份(須加蓋註冊章) | |
| 5. 清寒證明 | 低收、中低收或特境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身分優先順序:低收、特境家庭、中低收、家庭年所得50萬元以下)。 |
| 6. 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
相關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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