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家機關或其他無法歸類的獎助學金

(大學部三年級以上、碩班)財團法人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平安獎學金』,114/9/17前自行送件

申請期間

2025-09-17已截止

送件方式

自行送件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38歲以下本國學生
  • 大學三(含)年級以上碩士班在學學生(不含延畢生、進修部學生、在職專班或任何在職形式進修者)。
  • 學業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或占全班排名前20%以內。
  • 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 同實驗室(教授)碩、博士生合計僅可推薦1人
  • 條件相當者,弱勢、原住民及新住民家庭申請者優先考量

詳細內容

公告說明

本公告涵蓋財團法人安菁英教育基金會之「平安獎學金」與「菁英獎學金」。由於本校僅關注與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相關的資訊,故本摘要主要針對符合大學部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士班學生資格之「菁英獎學金」進行分析。

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人請於2025年9月17日前自行備妥相關文件,直接向財團法人安菁英教育基金會送件申請。

申請資格 (限菁英獎學金)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38歲以下本國學生
  • 大學三(含)年級以上碩士班在學學生
  • 不包含延畢生、進修部學生、在職專班或任何在職形式進修者。
  • 學業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或占全班排名前20%以內。
  • 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 同實驗室(教授)碩、博士生合計僅可推薦1人
  • 條件相當者,弱勢、原住民及新住民家庭申請者優先考量

獎助金額 (菁英獎學金)

獎助對象 獎助金額 (每學期) 名額
大學三(含)年級以上學生 新台幣八萬元 22名
碩士生 新台幣十二萬元 14名

註:凡獲參加第二階段面談而未獲獎人員,本會酌頒獎學金鼓勵。本會可依申請人數與實質審查狀況調整菁英獎學金名額

應繳文件

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書請參閱財團法人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官網

其他注意事項

  • 此獎學金為菁英獎學金,與平安獎學金只能擇一申請
  • 更多詳細資訊與申請書下載,請務必至財團法人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官網查閱:https://www.elite-well.org.tw/scholarship.php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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