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38歲以下本國學生。
- 限大學三(含)年級以上及碩士班在學學生(不含延畢生、進修部學生、在職專班或任何在職形式進修者)。
- 學業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或占全班排名前20%以內。
- 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 同實驗室(教授)碩、博士生合計僅可推薦1人。
- 條件相當者,弱勢、原住民及新住民家庭申請者優先考量。
(大學部三年級以上、碩班)財團法人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平安獎學金』,114/9/17前自行送件
申請期間
2025-09-17已截止
送件方式
自行送件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公告說明
本公告涵蓋財團法人安菁英教育基金會之「平安獎學金」與「菁英獎學金」。由於本校僅關注與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相關的資訊,故本摘要主要針對符合大學部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士班學生資格之「菁英獎學金」進行分析。
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人請於2025年9月17日前自行備妥相關文件,直接向財團法人安菁英教育基金會送件申請。
申請資格 (限菁英獎學金)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38歲以下本國學生。
- 限大學三(含)年級以上及碩士班在學學生。
- 不包含延畢生、進修部學生、在職專班或任何在職形式進修者。
- 學業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或占全班排名前20%以內。
- 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 同實驗室(教授)碩、博士生合計僅可推薦1人。
- 條件相當者,弱勢、原住民及新住民家庭申請者優先考量。
獎助金額 (菁英獎學金)
| 獎助對象 | 獎助金額 (每學期) | 名額 |
|---|---|---|
| 大學三(含)年級以上學生 | 新台幣八萬元 | 22名 |
| 碩士生 | 新台幣十二萬元 | 14名 |
註:凡獲參加第二階段面談而未獲獎人員,本會酌頒獎學金鼓勵。本會可依申請人數與實質審查狀況調整菁英獎學金名額。
應繳文件
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書請參閱財團法人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官網。
其他注意事項
- 此獎學金為菁英獎學金,與平安獎學金只能擇一申請。
- 更多詳細資訊與申請書下載,請務必至財團法人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官網查閱:https://www.elite-well.org.tw/scholarship.php。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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