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就讀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 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
- 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 曾連續兩屆得獎之大專學生,恕不再受理。
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
申請期間
2025-11-20已截止
送件方式
郵寄至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截止日期為2025年11月2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收件。
請將申請資料郵寄至:「10549台北市敦化北路155巷66弄41號地下室 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申請資格
- 目前就讀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 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
- 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 曾連續兩屆得獎之大專學生,恕不再受理。
獎助金額
| 適用對象 | 獎助金額 | 名額 |
|---|---|---|
| 大學以上學生 | 新台幣壹萬元 | 3名 |
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備註 |
|---|---|
| 1. 獎、助學金申請表 | 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簽名 |
| 2. 在學證明書 | 或註冊後之學生證影本 |
| 3. 學校正式成績單 | 包含學業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
| 4. 自我記錄的癲癇日誌 | 需包括發作日期、型態、次數、服藥狀況、檢查結果或藥物濃度數據等資料 |
| 5. 醫師證明表 | 非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 |
| 6. 申請學生自傳表 | 特教班學生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導師代筆 |
| 7. 申請人簽名 | 申請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簽 |
| 8. 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 | 可加分,非必要文件 |
其他注意事項
- 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 獎助學金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2026年3月14日(星期六)下午會員大會接受公開表揚。若無法前來領取,可委託出席代領,受委託人以二人為限。
- 本會將補助受獎同學車馬費(台北市、新北市除外,其他縣市以自強號來回票計算)。
- 協會得以刊載申請者自傳表內容於年刊專欄。
- 評審結果將於本會網站(http://www.epilepsyorg.org.tw/)公告。
- 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2-2514-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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