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公私立大學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學生。
- 大學部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80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
- 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者。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者優先。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
申請期間
2025-03-10已截止
送件方式
需先寄送 Excel 電子檔至 scholarship@ht.org.tw,再將書面申請資料郵寄回傳(104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 144 號)。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受理收件截止日期為 2025年3月10日(以郵戳為憑)。申請者須完成以下程序:
- 填寫【Excel(新申請電子檔)】並寄至 scholarship@ht.org.tw。
- 下載書面申請表填寫相關資料後,郵寄回傳至基金會。
申請資格
| 對象 | 具體條件 |
|---|---|
| 大學部學生 | 大二以上,學業成績均達 80分 且排名於系所前 10%,操行 80分 以上。 |
| 碩、博士生 | 學業成績優異及論文水準優良者。 |
| 優先條件 | 家境 經濟缺乏或困難 之就學學生優先錄取。 |
獎助金額
視受培育學生之學雜費、書籍購置需求、國內外生活費等實際狀況個別評估核給。國內學校培育金額上限為每人每學年 新台幣貳拾萬元。
申請應繳文件
- 申請書。
-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 三個月 內)。
- 自傳(含求學歷程、生涯規劃、家庭環境、社會服務看法等)。
- 指導老師或系所長推薦書。
- 在學證明。
- 資賦優異證明(大學部附歷年成績單正本含排名;碩博生附大學及研究所歷年成績單及研究計畫)。
- 家境困難證明(如中低收入戶證明或財稅證明)。
注意事項
經審核錄取之學生,有義務參與基金會或其所屬志業體舉辦之公益活動以回饋社會。培育期間國內大學至 四年級,碩士班至 三年級 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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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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