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家機關或其他無法歸類的獎助學金

D類【校外獎助學金】重要更新:(含新生)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14-1『助學金』,請於114/9/23(二)前,連同EXCEL檔,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5-09-23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生輔組(電子檔需寄送act5718@gmail.com)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含新生)大學部、未滿25歲、非延修生、
  •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需具佐證資料):
    • 家庭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
    • 突遭變故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 屬於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

  114/9/23(二)前,紙本送件生輔組淑芬姐,EXCEL檔寄至act5718@gmail.com

申請資格

  • (含新生)大學部、未滿25歲、非延修生(延畢)。
  • 須符合下列任一種狀況:
    • 家庭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 屬於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 一戶以一名為原則,家中具4名符合申請資格子女者,得增加1名。

獎助金額

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捌仟元至壹萬元整。

應繳文件:文件1至5為必要檢附,6依實際狀況提供,需依序檢附並以燕尾夾固定

文件項目 備註
1.申請書:限114.7.15版,並詳閱條文及簽名

1. 郵局帳戶者,郵局代碼為『7000021』,帳號共14碼
2. 本學期起,需填寫注意事項「六、本學期同時申請其他獎助學金」欄位。

1. 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學生本人帳戶(不可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
2.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記事) 家長為新住民者,請標記其國籍
3. 在學證明 勿貼學生證影本,請於該欄位書寫『如後附在學證明』

4.詳填EXCEL檔『學生申請資料(如附檔4)』並寄至act5718@gmail.com

各欄位皆不可空白
1戶籍地址需確實『照抄』戶籍謄本資料
含鄰里樓層須為國字)
2需填寫郵遞區號
3 若無家用電話,請填學生本人之手機號碼

4. 家境清寒證明

低收、中低收、特境 113年全戶財產清單跟所得證明
5. 半年內災難、變故或重症等證明文件:無則免 身障手冊、重大傷病等相關證明、死亡證明、醫療診所證明、入獄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 (依實際狀況提供)。

*註:不需檢附成績單。

其他注意事項

  • 依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3項第2款規定,受獎助者之姓名及金額等資訊,本人可選擇同意或不同意公開。
  • 申請書務必誠實填寫,如有不實或偽造者將取消資格並依法辦理。

相關附件(4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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