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家機關或其他無法歸類的獎助學金

(含新生、轉學生、家遭變故休學之復學生)115-1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助學金」<,請於115/9/30前自行送件申請。

申請期間

2026-08-01 ~ 2026-09-30

送件方式

備妥應繳文件以郵政掛號或超商快捷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12號13樓A室(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以郵戳為憑。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家境清寒者:可免附證明,有經濟需要即可、需同意電訪
  • 大學部 (含大一新生、轉學生、家遭變故休學之復學生)、本國籍、就讀『非』工、商、管理、資訊、科技及半導體等相關學系、非延畢生、非公費生。
  • 新生畢業成績平均達75分、大二至大四舊生每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皆各達 75分 或優等。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每年 8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遇例假日不順延)。請將申請文件以郵政掛號或超商快捷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12號13樓A室」。

申請資格

  • 家境清寒本國籍、就讀『非』工、商、管理、資訊、科技及半導體等相關學系、非延畢生、非公費生
  • 未受未受2小過以上懲處。
  • 新生畢業成績平均達75分、德行評量綜合表現評語。大二至大四舊生每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皆各達 75分 或甲等。
  • 餘請詳閱附檔及「Q&A-李連來、李連德獎學金」(如為就讀工、商、管理、資訊、科技及半導體等相關學系且成績達80分者,請申請連德獎學金)。

獎助金額與名額

每學期 15,000元整(符合續領規定者,補助至應屆畢業)。

申請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說明 / 規格
助學金申請表 需黏貼二吋照片、撰寫自傳(如申請表P.2)。
歷年學行成績證明

大一新生組:
■1.高中(職) 歷年成績單:含6學期學科成績、及德行評量綜合表現評語正本(影本需經學校蓋章)
■2.本校入學通知單影本、及大一在學證明正本。

大二-大四舊生組:
■1.在學證明影本
■2.歷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證明正本:學校無操行成績者需另附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影本經學校蓋章。

可免附 家境困難或清寒證明:
如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全戶含記事戶籍謄本及114年個人所得清單、財產清單、村里長清寒證明、家長或學生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重大傷病卡,或其他 足以證明家境清寒需要獎助學金補助之佐證資料。

注意事項

  • 本項助學金與「財團法人連德工商發展基金會獎學金」需擇一申請
  • 續領需檢附公益服務時數,續領相關規定請詳閱該助學金辦法(如附檔)。
  • 如家庭突遭變故,亦可向該會申請急難扶助金。
  • 審查結果將公布於基金會網站,不另行寄發通知單。

相關附件(3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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