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境清寒者:可免附證明,有經濟需要即可、需同意電訪。
- 大學部 (含大一新生、轉學生、家遭變故休學之復學生)、本國籍、就讀『非』工、商、管理、資訊、科技及半導體等相關學系、非延畢生、非公費生。
- 新生畢業成績平均達75分、大二至大四舊生每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皆各達 75分 或優等。
(含新生、轉學生、家遭變故休學之復學生)115-1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助學金」<,請於115/9/30前自行送件申請。
申請期間
2026-08-01 ~ 2026-09-30
送件方式
備妥應繳文件以郵政掛號或超商快捷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12號13樓A室(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以郵戳為憑。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每年 8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遇例假日不順延)。請將申請文件以郵政掛號或超商快捷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12號13樓A室」。
申請資格
- 凡家境清寒,本國籍、就讀『非』工、商、管理、資訊、科技及半導體等相關學系、非延畢生、非公費生。
- 未受未受2小過以上懲處。
- 新生畢業成績平均達75分、德行評量或綜合表現評語。大二至大四舊生每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皆各達 75分 或甲等。
- 餘請詳閱附檔及「Q&A-李連來、李連德獎學金」(如為就讀工、商、管理、資訊、科技及半導體等相關學系且成績達80分者,請申請連德獎學金)。
獎助金額與名額
每學期 15,000元整(符合續領規定者,補助至應屆畢業)。
申請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說明 / 規格 |
|---|---|
| 助學金申請表 | 需黏貼二吋照片、撰寫自傳(如申請表P.2)。 |
| 歷年學行成績證明 |
大一新生組: 大二-大四舊生組: |
| 可免附 | 家境困難或清寒證明: 如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全戶含記事戶籍謄本及114年個人所得清單、財產清單、村里長清寒證明、家長或學生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重大傷病卡,或其他 足以證明家境清寒需要獎助學金補助之佐證資料。 |
注意事項
- 本項助學金與「財團法人連德工商發展基金會獎學金」需擇一申請。
- 續領需檢附公益服務時數,續領相關規定請詳閱該助學金辦法(如附檔)。
- 如家庭突遭變故,亦可向該會申請急難扶助金。
- 審查結果將公布於基金會網站,不另行寄發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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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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