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人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 2026年10月19日 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並符合相關就業保險給付條件。
- 子女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勞動部115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金
申請期間
2026-09-08 ~ 2026-10-19
送件方式
採線上申請(至勞動部線上申請系統)或郵寄掛號申請(寄至勞動部生活扶助金受理小組)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期間自 2026年9月8日 起至 2026年10月19日 止。
- 線上申請:請至勞動部官網「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提出申請。
- 郵寄申請:填妥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生活扶助金受理小組」(地址: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9樓),以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 2026年10月19日 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於 2026年7月20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 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 於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 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於 2026年7月20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 就業期間未超過 30日 者。
- 於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 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於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 就業期間未超過 3個月 者。
- 於 2026年9月8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 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 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補助金額
| 就讀身分/類別 | 補助金額(每名) |
|---|---|
|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 | 4,000元 |
|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 | 6,000元 |
|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 | 15,000元 |
|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 | 26,000元 |
※ 加給說明:獨力負擔家計或有 2人以上 子女就讀大專校院且符合規定者,補助標準按上述金額加給 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 20% 為限)。
兼領限制與注意事項
- 兼領限制:已獲得相關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或補助者,僅能擇一請領,不可重複兼領。
- 審核結果預計於 2026年12月 間寄發審查結果通知單,並完成合格者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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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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