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含大一新生)本國籍、大學部學生、非特教生
- 家境清寒者或突遭變故。
- 113-2學期成績達 80分 。
更新:(含大一新生) 114學年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學生助學金』,請於114年10月3日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申請期間
2025-10-03已截止
送件方式
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請於生輔組上線填寫未領其他獎助學金切結登記、及紙本交件登記)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114年10月3日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並當場於本組上線填寫「校外獎助學金 送件線上登記表」,並登記切結「未領其他獎助學金」及「繳交紙本校外獎助學金資料」
一、金額:4萬元(本校獲配推薦名額5名)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大學部、本國籍、家境清寒(低收、中低收、特境、或學校清寒證明推薦函)、或家遭變故(註)致影響學生就學或生活者、113-2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非特教生,本學期未獲其他校外獎助學金、需同意該會家訪並公開獲獎資訊。餘請務必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或該會官網。
■註:家庭突遭變故,如父母親或負擔家計者因病重、或家庭遭受重大災害或其他致影響學生繼續就學或生活(需檢附佐證資料)。
三、注意事項:
(一)家遭變故定義:可同時送件申請本校具推薦名額之校外獎助學金(由本組擇一推薦)。
(二)本學期送件申請王金平、飛羚、勤學等3項校內代辦獎助學金者,以錄取代辦獎助學金為優先(文院及教育學院,全數錄取)。
(三)依該會「資源最大化」意旨,獲推薦者不得兼領本校代辦獎助學金或其他具推薦名額之校外獎助學金。
四、審查推薦順序:
以突遭變故(含受重大災害)對學生就學及生活之影響、或經濟較不利程度者為審核依據,排序相同時,以學業成績班排百分比較佳者為優先,次為操行成績、再次為具日常綜合表現績優者,並得以是否獲本學期揚鷹獎勵金、及王金平、飛羚、勤學等3項代辦獎助學金為審查考量因素。另依該會意旨,獲推薦者不得兼領本校代辦獎助學金或其他具推薦名額之校外獎助學金。
五、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戶籍謄本、國稅局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等方法,如附檔。
六、■『申請表』填寫注意事項(各欄位皆需詳填,填表前請務必詳閱):
1.申請表:需黏貼2吋照片1張。
2.需師長推薦並簽名。
3.需導師或系主任簽名(不可蓋章)。
4.家屬資料欄位:
請詳填各欄位資料,不可空白,家人就業者需填寫服務單位及職務、每月平均收入(含打工)。
5.家庭狀況欄位:
請詳填住家房屋為自有(含每月房貸金額)或租屋(含每房租金額); 全戶平均月收入金額(全戶指學生本人及父母、同住之祖父母與兄弟姊妹)、每月平均水電瓦斯支出金額、及複選全家之保險種類;並註明為低收、中低收、特境、突遭變故、或學校清寒證明推薦函(誤植為村里鄰長清寒證明)。如有接受政府補助者,並需註明全戶每月接受政府補助金額及項目名稱(例如:金額18000元,低收補助每月6千元*3人)
6.需於申請書第二頁詳述家庭困境:
影響就學原因及家庭經濟狀況,如不敷填寫,可另以A4紙張打字列印浮貼,並於文末簽名+日期。
七、應檢附資料:
(一)第1~6項如為影本,需於本組加蓋「與正本相符」章並簽名切結+日期。
(二)勿裝訂,請以燕尾夾依序排列檢附。
1. 申請表:請務必先詳閱上項「申請表填寫注意事項」。
3. 全戶含記事之戶籍謄本:父母如不同戶籍,皆須檢附。
4.突遭變故或經濟不利(家境清寒)證明:
(1)低收、中低收、特境證明(需政府公文)
(2)突遭變故:如重大災害證明、醫院診斷證明、失業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非低收、中低收或特境者,需加附"父母及學生3人"113年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
(3)學校清寒證明推薦函(如附檔):需加附"父母及學生3人"113年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新生得請本校或前一學校師長親筆簽名推薦。
5.113-2學期成績單正本(含班排):新生請檢附高三下學期含班排成績單。
6.本學期註冊繳費單據正本:請逕至台銀網站列印。如為辦理就貸已完成對保之學生,可逕自台銀就貸入口網列印『申請 / 撥款通知書 』代之(影本須加蓋本組章戳),或洽本組柯先生辦理。
7.(加分項目,無則免附)113學年日常生活綜合表現佐證資料影本:如志工時數證明(含本校時數)、各項競賽獲獎、學術技能檢定、或個人特殊事蹟等佐證資料影本。
承辦人員:何淑芬(如有疑問,非涉及隱私事項,請於社群提問,將於上班時間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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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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