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及民間各項指定身分獎助學金

台北市廣東同鄉會「114學年度專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期間

2026-09-01 ~ 2026-10-31

送件方式

由學校統一收件辦理,請將申請文件送至學校生輔組(或承辦單位)彙整核轉郵寄。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專籍(含廣州市及海南特區、陸港澳地區及僑居地)學生(不含在職進修人員、公費生及交換學生)。
  • 獎學金門檻:114學年度學業成績達 80分 以上、操行達 80分/甲等 以上。
  • 助學金門檻:114學年度學業成績達 75分 以上、操行達 70分/乙等 以上,且需具家境清寒證明。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期間自 2026年9月1日 起至 2026年10月31日 止。本案採由學校統一辦理收件核轉,請依校內生輔組公告之收件截止日前提交申請資料。

申請資格

  • 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專籍(含廣州市及海南特區、陸港澳地區及僑居地)在學學生(不含在職進修人員、公費生及交換學生)。
  • 修業年限限制:大學部依正常修業年限、碩士班2年、博士班4年(延長修業年限者不得申請)。
  • 成績標準(114學年度上下兩學期):
    • 獎學金:學業成績平均 80分 以上、操行成績 80分/甲等 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且未享有公費者。
    • 助學金:學業成績平均 75分 以上、操行成績 70分/乙等 以上、體育成績合格、家境清寒,且未享有公費者。

獎助金額與名額

類別 獎助內容與金額 名額限制
獎學金 最高 20,000元(碩博士生績優者優先)、10,000元8,000元 及獎狀乙紙。 國內專籍本地生總名額 30名;專籍來台就讀之陸生及僑生總名額 20名
助學金 碩博士生每名 10,000元、大專生每名 8,000元 及獎狀乙紙。 依本會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視基金財力核定。

申請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說明/注意事項
1. 申請書 乙份(請請學校承辦單位加蓋章戳)。
2. 身分證明文件 本地生檢附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在學證明書正本或學生證影本。
3. 成績單正本 114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學業、操行及體育成績舉報單正本。
4. 專籍籍貫證明 本地生需提供會員證或直系血親廣東籍貫證明;僑生提供僑居地證明;陸生提供常住人口卡影本。
5. 清寒證明文件 僅申請助學金者需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正本。
6. 其他文件 申請人台灣銀行或郵局存摺帳戶封面影本、自傳乙份(300字以內)。

其他注意事項

  • 頒獎典禮預定於 2027年3月下旬 舉行,獲獎學生應踴躍參加。
  • 受獎學生如為本會會員,應踴躍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相關附件(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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