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中華民國身分之公私立大學大學部一至四年級及碩士班一、二年級在學學生。
- 最近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80分 以上。
- 操行成績達 80分 (或甲等) 以上。
- 經教育部認可之優秀清寒學生(需附證明)。
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115年「薪傳100 x 課輔100」獎助學金
申請期間
2026-05-31已截止
送件方式
備妥申請資料,以掛號郵寄至「105021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2樓 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即日起至 2026年05月31日 止(以郵戳為憑)。申請人需將紙本資料以掛號郵寄至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信封請註明:申請「薪傳100」獎助學金。
獎助金額與名額
| 獎勵項目 | 內容 |
|---|---|
| 獎助名額 | 上限 100名 |
| 獎助金額 | 每名新台幣 50,000元 整 |
申請應繳文件
| 文件名稱 | 說明 |
|---|---|
| 1. 申請表與計畫書 | 含申請書、課輔計畫書(600-1000字)及志工承諾書 |
| 2. 成績證明 | 113下及114上學期成績單 (大一僅需114上) |
| 3. 推薦信 | 系所或教授推薦信正本 |
| 4. 清寒證明 | 低收、中低收或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 |
| 5. 身分證明 | 學生證影本(需蓋註冊章或附在學證明)及身分證影本 |
其他注意事項
- 獲獎者義務:獲獎學生須簽署承諾書,於一年內完成 100小時 的志工服務(對象為清寒中小學生)。
- 課輔期間:民國 115年09月 至 116年08月 止。
- 大四申請者:須確保課輔期間仍在學(如已錄取研究所,須附錄取證明)。
- 申請書請參閱外部連結下載。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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