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獎助學金

【校內獎助學金~揚鷹獎勵金】(含碩班及其新生)114-1 彰師大『揚鷹生專題研究學習獎勵金』,請揚鷹生或符合弱勢1~6級者,於114/10/3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5-10-03已截止

送件方式

上線填寫Google表單,並備齊紙本應繳文件送生輔組,於現場掃描QR碼上線填寫「校內及代辦獎助學金系統」完成登記。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國籍:中華民國籍
  • 學制:(含碩班及其新生大二至碩班(含新生)、非延畢生、非進修學院學生
  • 身分:具揚鷹生身分,或家庭所得、財產合計符合弱勢1~6級(碩班至5級)規定者。
  • 活動參與:須參加114年10月1日19時30分『指定場次揚鷹增能講座』
  • 文件準備: 須完成並繳交9月份學習月誌。

詳細內容

重要變革:

揚鷹生專題研究學習獎勵金作業要點,業於114年3月5日經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如附檔),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一)延長送件時間為第1~4週,俾利碩班新生送件申請。
(二)因延長申請週數,增列申請時應繳交「當學期開學首月」之學習月誌(如附檔 ),以利核發當月獎勵金作業。
(三)配合教育部新增弱勢6級,修正加權量化評分表(如附檔 )

申請期限與方式

項目 內容
申請截止日期 114年10月3日
送件時間 延長為開學第1~4週,便利碩士班新生申請。
送件方式 先上線填寫Google表單,備齊紙本應繳文件送至生輔組,現場掃描QR碼於線上系統完成登記。

申請資格

  • 國籍:中華民國籍
  • 學制:本校大學部大二至碩士班(含新生)之在學學生
  • 排除對象:不含延畢生或進修學院學生
  • 活動要求:須參加114年10月1日19時30分『指定場次揚鷹增能講座-四加一碩士先修生及續讀本校優惠措施』,報名網址  https://ppt.cc/f3jUUx
  • 文件要求:須完成並繳交9月份學習月誌(格式如附檔
  • 身分條件(具備下列任一條件):
    • 揚鷹生身分: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具教育部弱勢助學金第1~6級者、具學雜費減免資格之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族學生、突遭變故經本校審核通過者、懷孕或撫養未滿3歲子女之在學學生。
    • 揚鷹生身分,但113年所得、財產合計符合弱勢1~6級(碩士班至5級)規定者。
  • 弱勢1~6級定義(以父母及學生3人計算,已婚加計配偶)
    • 最近一年3人之個人財產清單、所得清單:利息合計未逾2萬元、不動產合計未逾650萬元、所得合計未逾90萬元(碩士班70萬元)。

獎助金額與名額

項目 內容
名額 上學期錄取25名,下學期錄取20名為原則(視年度預算決定)。
金額 每名每月核發6千元,每學期至多核發4個月(上學期核發9~12月、下學期核發3~6月)。

審查原則
(一)依據申請學生之學制、年級、申請資格及家庭經濟狀況加權給分(如附檔2「加權量化評分表」)。 
(二)兼領限制:鼓勵同時送件申請「 啟導揚學獎勵金 」,屆時由本校擇優擇一錄取

●申請本校成績單、在學證明或國稅局個人所得清單、財產清單、戶籍謄本等方式如附檔8。

申請應繳文件

(一)共同應檢附文件:
  1. 申請表(如附檔1)。
  2. 114年9月份學習月誌(如附檔)(請敘述與指導教師討論出題目的過程、老師的指導意見、學生的回應與結論)。
  3. 申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 突遭變故者:需於申請表填寫序號及效期,免附證明。
    • 經濟不利身分者:如低收、中低收、特境、113學年弱勢1~6級證明。
    • 非經濟不利身分者:皆須再加附下方「4-1」~「4-3」等三項資料。
    • 無上述身分,但所得、財產合計符合弱勢1~6級者(碩士至5級):需檢附「4-1」~「4-3」文件,並於9/20~10/3前,至本組網頁上線申請「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弱勢1~6級),並檢附截圖證明,未申請者資格不符。
  4. 原民生、身心障礙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本國籍懷孕或撫養未滿3歲子女之在學學生:皆須加附「4-1」~「4-3」等3項文件,以利檢核是否符合經濟不利門檻(比照弱勢6級規定)。
    • 4-13個月內含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父母不論是否同戶籍皆須檢附;父母離異需檢附具監護權者)。
    • 4-2:最新一年年個人所得清單。
    • 4-3:最新一年個人財產所得清單。
(二)個別應加附文件:
  1. 碩班新生:如為本校直升或校友,請加附 大學畢業證書A4尺寸影本(加權計分用)。
  2. 非郵局帳戶者:請加附匯款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3. 以『非經濟不利身分』或「無揚鷹生身分,但所得、財產合計符合弱勢1~6級(碩士班至5級)」等身分申請者:皆需加附「4-1」~「4-3」文件。

獲獎學生義務

  • 大學部學生:錄取後需於10月27日前繳交與系主任晤談輔導之「學習輔導紀錄」及10月份學習月誌。
  • 所有獲獎者:每月皆須填寫當月學習月誌,於規定繳交日期前送請指導教師簽核後,依限送生輔組核撥獎勵金。

其他注意事項

  • 指導教師:指「指導專題研究」之教師,不限系所、兼任或專任皆可。
  • 專題研究期間:不得少於一學期
  • 本案經費來源係尹衍樑總裁捐款,非教育部經費,歡迎師獎生、卓獎生依限送件申請。
  • 兼領限制:鼓勵同時送件申請「啟導揚學獎勵金」,屆時由本組與教卓中心擇優擇一錄取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請參考彰師多元關懷社群LINE本校獎助學金公告專區

相關附件(8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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