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籍於桃園市且達 6個月 以上者。
- 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包含延修生、研究所以上學生)。
-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分 以上(身心障礙學生為 65分 以上)。
- 前一學年未受記小過(含)以上處分且未享有軍公教減免及公費補助。
-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變故致經濟困頓者。
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期間
2026-08-27 ~ 2026-10-08
送件方式
填寫線上基本資料表單,並以紙本郵寄申請文件至利晉基金會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請於 2026年10月8日 前(郵戳為憑),至線上填寫基本資料表單,並將紙本文件郵寄至:
330063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838號10樓之一(利晉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收)。
申請資格
- 設籍桃園市達 6個月 以上者。
- 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含延修生、遠距教學、研究所等)。
- 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達 75分 以上(身心障礙學生達 65分 以上)。
- 前一學年無受小過以上處分且未享有軍公教減免及公費補助。
- 家庭經濟狀況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因主要生計者失業/死亡/罹患重大疾病等致生活陷困者。
獎助金額
| 組別 | 獎助金額 |
|---|---|
| 大專組 | 每名新台幣 20,000元 |
| 高中組 | 每名新台幣 10,000元 |
申請應繳文件
| 項目 | 說明與注意事項 |
|---|---|
| 1. 申請表 | 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 |
| 2. 在學證明 | 在學證明正本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
| 3. 成績單 | 前一學年全學年成績單正本(大一新生請提供高三上、下學期成績單) |
| 4. 戶籍謄本 |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不得省略記事) |
| 5. 貧困證明 | 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庭經濟陷困相關證明文件 |
| 6. 推薦函 | 里長、學校師長或社工出具之推薦函一份 |
| 7. 存摺影本 | 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請附 A4 尺寸,勿剪裁) |
| 8. 其他證明 | 如身心障礙證明、重大傷病證明、志工服務證明等(無則免附) |
注意事項
- 同一家戶申請應以 1人 為限。
- 審核通過之獲獎人應親自出席 2026年12月12日 辦理之頒獎典禮,並繳交肖像權使用授權書。
相關附件(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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