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獎助學金

【校內獎助學金】(含碩班及直升新生)114-1 代辦張榮鑫先生獎助學金,請於114年10月3日前,備妥PDF檔上線送件申請。

申請期間

2025-10-03已截止

送件方式

依限填表單上傳PDF申請檔,並現場掃碼填送件登記表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含碩班及直升新生)本校大一下學期至碩班在學學生,內突遭變故家境清寒
  • 113-2學期操行成績達 85 分無記過處分
  • 未獲本校其他代辦清寒獎助學金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請於114年10月3日前,備妥所有應檢附資料後,合併成一個 PDF檔(檔名:『姓名+114-1張榮鑫$』)上傳,並上線填寫『測試版--校內及代辦獎助學金系統』進行送件登記。請務必確認申請資料無誤後再送出。

申請資格與限制

  • 適用對象:本校大學部碩班在學學生(含直升新生)。
  • 經濟條件:3個月內突遭變故家境清寒低收、中低收、特境、弱勢1~6級村里長清寒、導師清寒(如附檔-表1)。
  • 學業操行:113-2學期操行成績達 85 分無記過處分
  • 兼領限制:未獲本校其他代辦清寒獎助學金

獎助金額與名額

獎助金額為新台幣5千元,名額共計10名。優先錄取企管系財金系,但單一系所合計不得逾5名

審查順序

優先考量突遭變故導致生活或就學困難者,其次為經濟不利者(依序為低收、中低收、特境、弱勢1~6級、導師或村里長清寒證明),最後是操行成績較佳者。若操行成績相同,則以學業成績班級排序較佳者優先。

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備註
1. 申請書 如附檔1
2. 113-2學期單學期成績單正本(含班排) 碩班排名請至註冊組人工加註
3. 家境清寒證明 低收、中低收、特境、弱勢1~6級,或3個月內村里長或導師清寒證明(格式如附檔「表1」)
4. 3個月內突遭變故佐證資料
  • 突遭變故家境清寒『系所』證明書(如附檔-表2
  • 3個月內突遭變故事實佐證資料(影本請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日期)
  • 無經濟不利身分者需加附第5項資料。
5. 戶籍謄本、所得及財產清單 (適用於無經濟不利證明或未獲王金平急難扶助金者)
  • 需附父母及子女3人(已婚僅加計配偶)3項資料,申請方式樣式及如附檔6。
  • 戶籍謄本(含記事):父母不同戶籍亦需檢附。
  • 113年個人所得清單
  • 個人財產清單
  •  

其他注意事項

應檢附資料若不完整或模糊,導致無法聯繫如期補件者,得不受理視同未送件。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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