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及民間各項指定身分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5年「優秀清寒獎學金」

申請期間

2026-09-01 ~ 2026-09-30

送件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寄至「407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0樓之8」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 設籍臺中市清寒優秀學生
  • 大學生(含二技、四技):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85分 以上,操行達 80分 以上。
  • 碩士班學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88分 以上,操行達 80分 以上。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日期為 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30日 止,一律採取通訊報名,請將申請文件寄至「407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0樓之8」。

申請資格

  • 設籍臺中市清寒優秀學生
  • 大學生(含二技、四技):(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85分 以上,操行 80分 以上。
  • 碩士班學生:(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88分 以上,操行 80分 以上。

獎助金額與名額

適用對象 獎學金金額 名額
碩士班學生 每學年每名 20,000 元 10名
大學生(含二技、四技) 每學年每名 15,000 元 35名

申請應繳文件

項目 說明
1. 申請書 一份
2. 學生證影印本 一份
3. 成績證明書正本 一份(含上、下學期成績)
4. 身分證影印本 正反面一份
5. 班級導師推薦意見書 正本一份
6. 其他佐證資料 有助於本會審查之資料

注意事項

  • 每項獎學金人數超越名額時,依成績之高低順序核發。
  • 本獎學金通知領取時,必須依照基金會核發獎學金核定通知書,填寫收據並註明身分證號碼、戶籍地址當日繳回本基金會。
  • 受獎學生於 2026年11月8日 頒發獎學金,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能親自在時間具領時,視為自動放棄論

相關附件(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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