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領有榮譽國民證之退除役官兵。
- 輔導期限內之第二類退除役官兵。
- 申請成績優異獎勵者,大學部學業平均須達 80分 以上,研究所須達 90分 以上。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
申請期間
2026-02-01 ~ 2026-03-15已截止
送件方式
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一律以掛號郵寄至「輔導會就學就業處」(11025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辦理。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送件方式
申請日期為 2026年2月1日 至 3月15日 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至退輔會官網下載申請表,並採掛號郵寄至台北市信義區退輔會就學就業處。
獎助項目與金額(公立學校)
| 補助項目 | 區分/資格 | 核發金額 |
|---|---|---|
| 大學部學雜費補助 | 日間部 | 40,000 元 |
| 進修部 | 50,000 元 | |
| 研究所學雜費補助 | 有職業 | 30,000 元 |
| 無職業 | 20,000 元 | |
| 成績優異獎勵 | 學業達標且全科及格 | 10,000 元 |
| 生活津貼 | 中低(低)收入戶 | 每月 5,900 元 |
應繳文件
- 申請學雜費補助:申請表、114-2 學期學雜費繳費收據正本、在學證明。
- 申請成績優異獎勵:申請表、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含平均成績且全科及格)。
- 申請生活津貼:地方政府核發之有效期限內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重要注意事項
1. 不得重複請領:已申請政府其他性質相同之就學補助(如教育部減免)者,不得重複請領。 2. 支領退休俸者,補助金額減半。 3. 繳費收據需為正本,若為影本需加蓋校方驗印章。
相關附件(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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