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及民間各項指定身分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期間

2026-09-01 ~ 2026-09-20

送件方式

掛號郵寄至「105411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0樓 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以郵戳為憑)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 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
  • 確具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者。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 80分 以上、操行成績達 75分 以上。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期間自 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20日 止(以郵戳為憑)。請將申請文件一律以掛號郵寄至:「105411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0樓 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

申請資格

  • 本國籍之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在學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
  • 確具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 80分 以上,操行成績達 75分 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受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 未享有公費待遇,且當學期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 2萬元(含 2萬元)。
  • 大一新生因無上一學期大學成績,請勿於上學期提出申請(歡迎於下學期申請)。

獎助金額與名額

項目 內容
獎助金額 每名發給新臺幣 20,000元
名額限制 每學期以 50名 為原則(得視基金會財務狀況酌增名額)

申請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說明與注意事項
1. 申請表 本會申請表正本 1份
2. 成績證明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需蓋有學校章戳;若成績為優、甲等者請附原始分數)
3. 清寒或變故證明 低收入戶卡影本,或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正本,或家庭突遭變故相關證明文件
4.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學期註冊章)
5. 身份證件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份(印於同一頁)
6. 存摺影本 申請人存摺影本(供核發支票劃線禁背備查)

其他注意事項

  • 每戶以發放 1名 為限,家中如有兩名以上符合資格者,請由成績較優者提出申請。
  • 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 逾該校規定修業年限者(如大學四年制之五年級生等),請註明逾期原因。
  • 審核結果將於基金會網頁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獲獎人。

相關附件(1

外部連結

在平台開啟以訂閱截止提醒、加入日曆或申請登記。

在平台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