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
- 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者。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 80分 以上、操行成績達 75分 以上。
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期間
2026-09-01 ~ 2026-09-20
送件方式
掛號郵寄至「105411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0樓 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以郵戳為憑)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期間自 2026年9月1日 至 2026年9月20日 止(以郵戳為憑)。請將申請文件一律以掛號郵寄至:「105411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0樓 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
申請資格
- 具本國籍之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在學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
- 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 80分 以上,操行成績達 75分 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受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 未享有公費待遇,且當學期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 2萬元(含 2萬元)。
- 大一新生因無上一學期大學成績,請勿於上學期提出申請(歡迎於下學期申請)。
獎助金額與名額
| 項目 | 內容 |
|---|---|
| 獎助金額 | 每名發給新臺幣 20,000元 整 |
| 名額限制 | 每學期以 50名 為原則(得視基金會財務狀況酌增名額) |
申請應繳文件
| 文件項目 | 說明與注意事項 |
|---|---|
| 1. 申請表 | 本會申請表正本 1份 |
| 2. 成績證明 |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需蓋有學校章戳;若成績為優、甲等者請附原始分數) |
| 3. 清寒或變故證明 | 低收入戶卡影本,或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正本,或家庭突遭變故相關證明文件 |
| 4.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學期註冊章) |
| 5. 身份證件 |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份(印於同一頁) |
| 6. 存摺影本 | 申請人存摺影本(供核發支票劃線禁背備查) |
其他注意事項
- 每戶以發放 1名 為限,家中如有兩名以上符合資格者,請由成績較優者提出申請。
- 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 逾該校規定修業年限者(如大學四年制之五年級生等),請註明逾期原因。
- 審核結果將於基金會網頁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獲獎人。
相關附件(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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