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領有榮譽國民證之退除役官兵或輔導期限內之第二類退除役官兵。
- 成績優異獎勵:大學在校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達 80分 以上;研究所在校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達 90分 以上,且全科及格。
- 生活津貼:須檢附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15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
申請期間
2026-09-01 ~ 2026-10-15
送件方式
自行掛號郵寄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學就業處(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期間為 2026年9月1日 至 2026年10月15日 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至輔導會網站下載申請單,填妥並備齊相關文件後,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學就業處」(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辦理。
申請資格
- 基本身份:領有榮譽國民證之退除役官兵或輔導期限內之第二類退除役官兵。
- 成績優異獎勵:大學在校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 80分 以上;研究所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 90分 以上,且修習學科全部及格。
- 就學生活津貼:須具備地方政府核發之有效期限內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
獎助金額與名額(公立學校)
| 補助項目 | 適用身分/學制 | 核發金額 / 限額 |
|---|---|---|
| 學雜費補助 | 大學日間部 / 進修部 | 日間部 40,000元 / 進修部 50,000元 |
| 研究所 (有/無職業) | 有職業 30,000元 / 無職業 20,000元 | |
| 成績優異獎勵 | 大學部 | 10,000元(每學期限額 50名) |
| 研究所 | 10,000元(每學期限額 50名) | |
| 生活津貼 | 國內就學(低收/中低收) | 每月 8,429元 |
註:學雜費未達補助金額者採覈實支付;支領軍人退休俸者補助額度減半。
申請應繳文件
| 項目 | 應備文件 |
|---|---|
| 學雜費補助 | 申請表(須親筆簽名)、115-1學期繳費收據正本(需繳費完成)、在學證明。 |
| 成績優異獎勵 | 申請表、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
| 就學生活津貼 | 地方政府核發之有效期限內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
注意事項
- 禁止重複請領:同一時期已申請政府預算提供同性質教育優待或補助者,不予補助。
- 單一安置原則:合於就業、就養、就學規定者,同一時期以申請輔導安置一項為限。
- 補助範圍僅限學費、雜費、學分費、學雜費;系會費、學生活動費等項目非補助範圍。
相關附件(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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