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含大一新生)大學部、臺中市籍(大雅區學子組 獎學金10萬元 )、家境清寒、113學年成績達75分、各科皆及格、無懲處紀錄(詳公告,請務必詳閱應繳交資料說明)。
重要,8~10萬元,配合基金會延長收件:New( 臺中市籍、含大一新生) 臺中市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第二屆『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請於114年10月15日晚上9點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5-10-15已截止
送件方式
114/10/15/晚上9點,送件生輔組(非大雅區且非初次申請者,可送件本組或自行於10/20前送件申請)
兼領限制
可兼領
適用對象
詳細內容
■ 延長收件:配合雲田基金會延期至10月20日截止,本校因應順延收件至114/10/15晚上9點前,送件生輔組(依限送件者,師長簽名部分,皆可於114/10/20(一)中午12時前,補交或抽換)。
一、金額與名額:8~10萬元(錄取後領獎要件:需完成該會規定之20小時志工服務)
| 組別 | 金額(分兩學期發放) |
|---|---|
| 大雅區學子 組 | 10萬元 |
| 非大雅區學子 組 | 8萬元 |
二、申請資格
- (含大一新生)大學部、臺中市籍(大雅區學子組 獎學金10萬元 )、家境清寒、113學年度成績達75分、各科皆及格、無懲處紀錄,需師長簽名推薦、初次申請者需檢附師長推薦函(師長簽名部分,皆可於10/20週一中午前補交或抽換,如附檔4)。
- 每戶限1名獲獎,錄取後領獎要件:需於114-2開學前,完成該會規定之20小時志工服務。該會以書審為主,必要時得進行「家訪」,評分內容及加分項目,詳附檔「來函」,*務必詳閱應繳交資料說明*,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或該會官網(如公告文末網址)。
- 該獎學金之家境清寒定義:
低收、中低收、特境或村里長清寒或本校家境清寒證明(如附檔5)。村里長或學校清寒證明,需敘明學生因弱勢境遇致經濟清寒之因果關係。 - 大一新生需符合下列任一入學條件:
- 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達50級分。
- 四年制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入學,其加權後統測總分達500分。
- 經特殊選才或繁星計畫入學者。
三、申請期限與方式
114年10月15日晚上9點前,送件生輔組(依限送件者,師長簽名部分,皆可於10/20中午12點前,補交或抽換)
(非大雅區且非初次申請者,可送件本組或自行於10/20前送件申請)。
四、評分內容及加分項目:
(一)學業成績與表現45%、家庭狀況30%、資料完整性25%、加分項目20%:特殊表現(含獲獎紀錄、影片切題度、志願服務表現)。
(二)延續申請者,家庭狀況不列入評分,改列計志願服務及獎助學金運用情形。
五、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獎懲記及出缺席證明(請假記錄)、戶籍謄本、國稅局財產清單、所得清單.....等方式,詳附檔。
六、應繳交資料:請詳閱並依檢核表順序,依序以長尾夾固定,影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切結簽名+日期。
| 文件項目 | 備註 |
|---|---|
| ■學校推薦函(初次申請者必附) | 如附檔4,需推薦師長親自簽名(依限送件者,可於10/20中午12點前,補交或抽換),「機關核章」由生輔組統一加蓋。 |
| 1. 資料檢核表 | 如附檔2,請依規定確實勾選 |
| 2. 徵選申請書 | 如附檔3,需填答所有欄位、需師長簽名、需黏貼2吋大頭照、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本人同名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 3. 個資同意書、及授權使用同意書 | 如附檔3 |
| 4. 三個月內全戶含記事戶籍謄本影本 | 學生本人及父母,如不同戶籍亦皆需檢附(如父母離異,只需檢附監護人資料) |
| 5. 在學證明 | |
| 6. 社會福利身分證明文件(詳檢核表) | 1.低收、中低、或特境證明 2.清寒證明: 村里長清寒、或學校清寒證明(如附檔5,需敘明弱勢境遇導致家境清寒之因果關係。如有弱勢1~6級證明、或父母及學生3人所得及財產清單,可加附,無則免)。 |
| 7. 歷年成績單 (新生檢附指定入學考試成績單) |
1.請螢光標記113學年學業上下學期之學業及操行成績。 2.影本需加蓋學校單位章。 |
| 8. 113學年綜合表現紀錄 | 包含日常生活表現、獎懲記錄、出缺席紀錄等:需蓋學校單位章 |
| 9. 志願服務時數證明(初次申請者免附) | 延續申請者須檢附 |
| 10. 獲獎心得與運用情形(初次申請者免) | 延續申請者須檢附 |
| 11. 加分項目:其他特殊表現證明(無則免附) | 獲獎紀錄、影片、志願服務等: 詳附檔「來函」。 |
| 12.其他(無則免):申請表提及之重要相關佐證資料 |
七、領獎規定(志願服務時數與發放方式):
- 領取獎助學金需完成志願服務20小時。
- 服務期間:114-1學期開學日起至寒假結束前。
- 服務單位: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其中至少四小時須於本會擔任志工。
- 發放方式:完成並檢附正式服務證明後,經審核無誤,款項匯入獲獎者本人帳戶。
八、其他注意事項
- 未完成服務時數、提供不實資料或保留入學、休退學、被開除者,即取消資格並停止發放。
- 114-1『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係本校新進獎助學金,由財團法人臺中市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提供,旨為獎勵臺中市籍家境清寒、力行上進學生,不受限於家庭背景、經濟困境等因素,能安心就學、適性成長,透過該獎助學金自國中到大學延續性的扶持,專注課業、培養自我管理及行動力,增進自信心與未來競爭力。
- 該基金會聯絡窗口:楊社工師,(04)2254-5523
-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如有未涉隱私之疑問,請於本組LINE「彰師多元關懷社群」提問,將於上班時間內回覆)。
相關附件(8)
PDF來函 114-1臺中市雲田社福基金會「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 $114.10.14晚上9點前送組 ..pdf4.8 MBPDF1.申請辦法_114年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計畫1140812.pdf138 KBPDF#114.3 月 H更新 申請本校成績單在學證明...方式.pdf493 KBDOC3.徵選申請書_114年雲田乘風飛揚$ 114.10.14晚上9點前送組 .docx71 KBPDFP2.資料檢核表_114年雲田乘風飛揚$ 114.10.14晚上9點前送組 .pdf165 KBDOC5. 114.10 彰師大清寒證明( H-雲田版) .docx29 KBIMG7.海報 114年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114.10.14前送組 z.jpg443 KBDOC4.學校推薦函(初次申請者必附)_114年雲田乘風飛揚$ 114.10.14晚上9點前送組 .docx36 KB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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