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家機關或其他無法歸類的獎助學金

(含各學制新生及碩博班)115-1財團法人恒大文教基金會「清寒獎學金」,請於115年8月20日前,送件生輔組。

申請期間

2026-08-20已截止

送件方式

以燕尾夾依序檢附,送件生輔組

兼領限制

不可兼領

適用對象

  • (含各學制新生)大一至碩博班之在學學生、本國籍
  • 資格條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半年內突遭變故者
  • 成績條件:114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均達 80分 以上(新生採前一學制成績)。
  • 兼領限制:未曾獲該會獎學金,且114學年未獲其他基金會獎學金
  • 其他需求:須具備 師長推薦意見及簽名

詳細內容

獎助金額

適用對象 獎勵金額
大學部(含大一新生) 每名新臺幣 2萬元
碩博士班(含碩博新生) 每名新臺幣 3萬元

申請資格條件

  • 身分與學制本國籍(含各學制新生)大一新生至碩博士班。
  • 經濟條件:低收、中低收,或 半年內 突遭變故者。
  • 學業與操行成績:114學年學業與操行成績皆達 80分新生檢附前一學制成績單)。
  • 兼領限制未曾獲該會獎學金,且 114學年 未獲其他基金會獎學金(請於送件線上登記表,切結「其他」:未曾錄取該會獎學金、本學期為或其他獎學金)。
  • 推薦要求:須有師長推薦意見及簽名。

應檢附申請資料

項目 詳細說明與注意事項
1. 申請表 請黏貼 1吋 相片(或彩印),需包含師長推薦意見及簽名(若另附A4紙,師長亦須於文末簽名並簽註日期)。
2. 身分證影本 正反面影本請分別黏貼於A4紙上。
3. 自傳 A4 300字 以內,略述家庭狀況、求學經過、自我評價、未來方向等。
4. 清寒或突遭變故證明 1.低收/中低收證明;
2.若為 半年內 突遭變故者,須檢附:
① 突遭變故說明及其佐證資料(含事件時間、家庭成員、房貸/租金、父母收入及對生活影響等),佐證資料:如重大傷病/診斷證明/天災人禍證明。
半年內 含記事之戶籍謄本(離異者僅檢附監護人資料)
③ 學生、父母及同戶籍已成年兄弟姊妹 114年 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
5. 在學證明 新生得以入學通知單影本替代。
6. 成績單

在校生:114學 成績單:請至註冊組人工加註114學年學業平均成績。

各學制新生:檢附前一學制畢業歷年成績單及操行(或德行、綜合表現)成績單。

7. 加分項目(無則免) 得獎證明、績優紀錄等相關證明。

其他注意事項

  • 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限制,基金會將依 成績高低 決定錄取順序。
  • 建議註冊本平台後,登入,利用AI助理協助檢核擬送件生輔組的申請資料PDF檔。
  • 如有相關疑問(非涉及隱私事項),可至生輔組 LINE 社群「彰師多元關懷社群」提問。
    生輔組承辦人:何淑芬。

相關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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